新華網杭州2月10日電(記者嶽德亮)今後,杭州市的基本醫療保障參保人員用自己的醫保卡給家人拿藥將面臨重罰了。杭州市政府近日發佈實施《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障違規行爲處理辦法》,明確指出將本人的基本醫療保障證(卡)出借給他人使用的,或超量配取藥品的,可對參保人員給予最高2000元的罰款。 根據杭州市政府的規定,基本醫療保障參保人員及其他人員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醫保經辦機構追回違規支出的基本醫療保障基金,並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將本人的基本醫療保障證(卡)出借給他人使用,或將本人基本醫療保障待遇轉給他人享受的;通過重複就診等手段,配取與本人疾病不符、與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規定不符的藥品、藥械,或超量配取藥品、藥械,或騙取與本人疾病不符、與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規定不符的醫療服務的;變賣基本醫療保障藥品目錄內藥品、藥械,或變賣基本醫療保障服務項目內醫用材料、服務項目的等等。 杭州市鼓勵單位和個人對違反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規定的行爲進行舉報。對舉報屬實且提供的線索未被主管部門掌握,併爲查處重大違法行爲提供主要線索和證據的單位或個人,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有關規定給予獎勵,併爲其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