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新年伊始,中國證監會開出的新年第一張罰單讓“周建明”這個普通的名字一夜之間成了股市名人。新年伊始,中國證監會向周建明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依法查處了周建明利用虛假申報手段操縱證券市場的案件,沒收周建明違法所得176萬餘元,並處以罰款176萬餘元。 周建明案件是中國證監會首次查處利用虛假申報操縱證券市場的案件。 中國證監會新年第一罰單被領走 據調查,2006年6月26日,周建明通過徐某賬戶,在上午10:41-11:02的21分鐘內連續掛出61筆買單,申報買入“大同煤業”40090000股,佔該期間進入交易所主機買入委託申報總量的81.71%。申報價格從第一筆的10.22元提高到第61筆的10.59元,並分別在10:42-11:04全部撤單,平均每單駐留時間1-2分鐘,最短駐留時間爲31秒,在最後一筆撤買的8秒鐘後,便以10.36元賣出999000股,但在10秒鐘後,又以10.29-10.31元掛出買單900000股,11:08前全部撤單,最短的買單駐留時間僅爲25秒,在11:05到11:08的3分鐘內以10.36元賣出3332579股。此外,在2006年1月至2006年11月期間,周建明還以同樣方法,先後操縱“四川路橋”、“G同科”、“G中海”、“嘉寶集團”、“中紡投資”、“上海醫藥”、“G嘉寶”、“中炬高新”、“安陽鋼鐵”、“彩虹股份”、“安彩高科”、“G貴研”、“*ST運盛”、“成都建投”等14只股票價格,共獲取違法所得176萬餘元。 而成爲了2008年股市“第一個名人”的周建明,顯然很神祕,投資者在熱議176萬元罰款以及其短時間內頻繁申報和撤銷申報15只股票價格的手段外,對周建明除了姓名,沒有任何個人信息的瞭解。由此引來了關於周建明身份的很多猜測———寧波“漲停敢死隊”成員?上市公司主管……甚至有人對是否有這個人的存在提出了質疑。 對此,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表態:按照證監會行政處罰的程序,必須將處罰的意見先送達周建明,才能正式公佈處罰決定書。如果不能找到真實地址進行送達,那麼就會發布公告尋找周建明。而事實是,周建明已經領走了送達的處罰通知。也就是說,周建明確有其人。 周建明曾是“漲停敢死隊”核心成員 “到過寧波解放南路營業部嗎?看到門口停的那幾輛賓利、奔馳高檔車了嗎?告訴你,這幾輛車的車主就是傳說中的寧波漲停敢死隊成員,幾年前,周建明和他們一樣,也是寧波漲停敢死隊的核心成員之一,也是停在這裏的豪華轎車的車主。”前天,記者幾經輾轉,通過寧波北侖港政府部門內的一個知情人找到的寧波股市權威人士這樣告訴記者。 “你看周建明交易過的15只股票,手法大致都是:以比正常高的價格大量申報買單,造成相關股票買入申報量很大、價格逐漸上升的假象,然後迅速撤單。”該權威人士分析,“頻繁大量買入申報的目的顯然是人爲地造成相關股票交易極度活躍、價格迅速上揚的假象,以影響其他投資者對相應股票供求和價格走勢的判斷,吸引、誘導其跟進買入,推高股價,隨後再以相對較高的價格賣出所持有的股票,爲自己獲取不正當利益。” 他透露,“這種手法就是寧波漲停敢死隊的慣用手法。周建明正是寧波敢死隊的核心成員,是地地道道的寧波人。當年操盤的地方,是(寧波)銀河解放南路營業部。”據他介紹,周建明風頭強勁的時候,幾乎與當時營業部的“大小徐”齊名。2005年下半年,周建明爲避風頭,與人稱“小徐”的“敢死隊老大”徐強去了上海,此後就遠離了寧波人的視野,直到案發,才被人重新記起。這種說法與中國證監會公佈的周建明的身份信息相同:1965年出生的周建明,正是地地道道的寧波人,其登記住址爲寧波市海曙區柳汀新村36幢86號107室,儘管此處房產早在2001年就被周建明轉手,房主亦不清楚周現今住在何處。 而說起寧波漲停敢死隊則話很長。2003年2月15日,《中國證券報》在頭版刊發《漲停板敢死隊》一文,首次披露了銀河證券寧波解放南路營業部存在“漲停板敢死隊”的情況,寧波敢死隊自此進入公衆視野。據瞭解,2003年,銀河解放南路營業部4樓貴賓室,有專門做超短線的“三大高手”,手中有三四千萬的資金,當時正是熊市,營業部絕大部分成交量都來自他們,1號人物叫徐強(人稱“小徐”),2號人物姓吳,3號人物徐海鷗(人稱“大徐”),此外,還有天一證券(現已改組爲光大證券)解放南路營業部和義路營業部也出現“敢死隊”,並構成了寧波漲停敢死隊“三駕馬車”陣勢,一直延續至今。 而據瞭解,敢死隊以吃莊家爲生,即洞悉莊家動向,果斷吃進,火速撤離,平均三天打一隻股票。而通過2003年媒體的廣泛報道,寧波敢死隊幾乎成爲股民的偶像,其操作手法,亦被越來越多的投資者所效仿,以至於市場上出現了“炒股不跟解放南,便是神仙也枉然”的說法。但崛起於熊市的敢死隊,被曝光後即在股市裏銷聲匿跡,徐強、周建明等人甚至轉戰上海。 中國證監會定下市場操縱“八宗罪” “其實"漲停板敢死隊"的操作手法一直屬於遊走於法律邊緣,這次證監會對周建明的處罰無異於"殺雞儆猴",以此威懾類似炒作的私募基金和遊資。”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律師表示。而在對周建明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後,一位證監會官員表示,他們正在對已經成爲市場關注熱點的多起股價操縱事件進行非正式調查。事實上,正在試行的中國證監會《證券市場操縱行爲認定辦法》和《證券市場內幕交易行爲認定辦法》,已經認定了8類行爲屬於市場操縱行爲。毫無疑問,這8類操縱股市的常用手段將成爲今後中國證監會緊盯的重點。 記者瞭解到,這“八宗罪”爲連續交易操縱、約定交易操縱、自買自賣操縱、蠱惑交易操縱、搶先交易操縱、虛假申報操縱、特定價格操縱、特定時段交易操縱。 記者手記 嚴打“黑莊”序幕已拉開 採訪周建明一案時,不由得把它和同樣發生在今年1月的法國興業銀行一名交易員通過黑客之手,擅自投資歐洲股指期貨,給法興帶來49億歐元的損失的消息聯繫在一起———在資本市場如此發達的歐洲市場,金融機構的風險控管系統竟然倒在了自家人手上,讓我們也擔憂起日益崛起的國內金融資本市場的內控和外查。 從這個角度看,中國證券市場利用虛假申報操縱市場第一案浮出水面值得欣喜。按照中國證監會的通報,不僅依法查處了周建明利用虛假申報手段操縱證券市場的案件,沒收周建明違法所得176萬餘元,還對周建明處以了罰款176萬餘元。這是2007年9月《市場操縱認定辦法》明確後,證監會首次查處此類案件,這意味着,針對市場“莊家”的嚴打鐵幕已經拉開。 這說明,我國的監管層已經意識到金融市場的長治久安,已經開始佈局金融機構的防火牆的“殺毒”。寧波“漲停敢死隊”周建明操縱證券市場案、杭蕭鋼構內幕交易案、“帶頭大哥”王秀傑非法經營等資本違法事件的查處意味着中國已經爲資本市場的長期繁榮而進行必要的規範。規範的同時,也必將加強中小投資者對中國資本市場的信心。 (本文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者:餘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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