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首爾2月11日電據韓聯社報道,韓國反壟斷機構11日表示,在相互投資和貸款擔保等方面受到限制的韓國大財團分公司數量有所增加。 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說,截至2月1日,被列入該機構投資監管名單的大財團分公司數量已達到1274家,超過一個月前的1261家。 爲規範大財團的管理結構,韓國公平貿易法規定,總資產達到以及超過2萬億韓元(約合21.4億美元)的大財團的分支機構,不得進行相互資產投資。不僅如此,三星、現代、SK和LG等總資產超過6萬億韓元的11家財團的下屬分公司,在購買其分支機構或其他公司股票時也要受到限制。 據悉,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自上世紀90年代起實施該規定,目的是爲了防止大財團無限制投資,從而導致其核心業務下滑以及市場不公平競爭。 (責任編輯:郭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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