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蕾)消費者高女士和王女士在使用東方吉麗美容院的美白霜後,均出現頭痛、記憶力下降等症狀,隨後被醫院診斷出汞中毒。於是她們將東方吉麗美容院告上法院,共索賠美容費、治療費等17萬餘元損失。上午,該案在海淀法院開庭。 記者從法院瞭解到,在“汞中毒”事件發生後,高女士和王女士所消費的東方吉麗美容院已經人去樓空,法院只能向美容院採取了公告送達。今天上午,因美容院方面還是無人到庭,法庭採取了缺席審理。 庭上,原告的代理律師稱,自2003年起,高女士和王女士開始在東方吉麗美容院接受美白服務,但自2007年開始,她們均出現失眠、記憶力減退、手發抖、耳鳴等症狀。經朝陽醫院檢驗爲汞中毒,體內汞含量超過人體正常值八十多倍。 根據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檢測結果,兩位原告所使用的美白霜中汞含量分別超過了國家標準的5.5萬倍和4.8萬倍。該律師稱,他的兩位當事人在工作中從不接觸汞,因此可以斷定,汞中毒是由吉麗美容院爲其使用的美白霜造成的。 上午,法官在庭上宣讀了一份由北京市藥監局於去年6月份出具的《化妝品“吉麗美白霜”導致人體汞中毒鑑定意見》。根據《意見》內容,截至當時,先後有11名使用“吉麗美白霜”的消費者在醫院檢查,發現尿汞超過正常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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