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私憤偷金條 金店營業員獲刑 本報訊(通訊員胡柳) 24歲的鮑某爲和單位鬥氣,引起高層領導關注,利用擔任營業員清點貨品的職務便利,將店內價值3萬餘元的金條據爲己有。近日,鮑某被東城法院以職務侵佔判處有期徒刑1年。 2006年9月,鮑某到中金黃金投資有限公司工作,並被分配到西單店任店長。幾個月後,鮑某被調到蔣宅口旗艦店擔任金條組的組長。鮑某銷售業績一直很好,但與同事之間一直存在矛盾。店長找鮑某談話後,鮑某覺得領導對自己不理解,開始心存不滿,便想用偷金條的方法一解自己的心頭之恨。2007年7月29日,鮑某利用店內入庫不進行清點的制度漏洞,在店內盤點時在將一根在包裝之外的200克“99999豬年壓制金條”私藏在櫃檯下,下班後帶回家中據爲己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