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獲悉,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仙桃21名黑惡人員日前一審做出判決:惡勢力頭目劉烈勇和其槍手陳小輝被判處死刑;楊威、韋文輝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黃學志、陳勇兵被判處無期徒刑;其他成員分別被判處1年到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判決書長達136頁。
今年40歲的劉烈勇曾是仙桃名噪一時的“黑老大”,而讓其落網的導火索,則是他組織策劃了一起“黑吃黑”事件。2005年12月29日,劉因懷疑自家大門被槍擊系同城另一“黑老大”胡東風所爲,遂組織人員於當日下午5時許,在仙桃天怡大酒店門前埋伏,陳小輝蒙面連開3槍,將胡打死。
胡死後,近二百輛小車一律戴白紗、黑箍,招搖過市爲其送葬,仙桃城區沔陽大道交通完全癱瘓,影響極其惡劣。
此案由省公安廳強力督辦,涉案人員紛紛落網,劉烈勇被公安部列爲B級通緝逃犯後,於2006年10月在武漢落網。該案由省公安廳指定十堰市公安局異地偵查管轄,十堰警方成立專案組,歷經11個月偵查終結移送起訴。
法院審理查明,自2001年至2005年11月,以劉烈勇爲首,楊威、陳小輝、韋文輝等人爲骨幹的黑社會犯罪團伙,以各種方式非法獲取槍支7支,非法成立“稽查隊”,控制仙桃的水泥、豬肉、煙花爆竹等市場,強買強賣,造成1人死亡、8人重傷、3人輕傷和5人輕微傷的特別嚴重後果。該團伙還將非法斂集的200餘萬元錢財,用於供養組織成員,及爲組織成員逃避打擊提供經濟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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