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浙江、寧夏藥監部門在1月28日開出新年首張罰單:“黃金搭檔”和“腦白金”兩產品的廣告被判定違法,河南新鄉同心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全清參芪花粉片”等九種藥品被強制停售。 河南省藥監局在今年第一期《違法保健食品廣告公告》中指出,“黃金搭檔牌組合維生素片”和“腦白金膠囊、口服液”,因發佈“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利用醫療機構、專家、消費者等名義和形象作證明,含有治癒率或者有效率及獲獎等綜合性評價的內容”的虛假廣告被判定違法。 寧夏回族自治區藥監局決定,對哈爾濱華雨製藥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木竭膠囊”、河南新鄉同心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全清參芪花粉片”、貴州民族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金骨蓮膠囊”、內蒙古鴻茅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鴻茅藥酒”、甘肅衆友藥業製藥有限公司生產的“衆友冠心丸”等五種嚴重違法廣告藥品採取行政強制措施,在全自治區轄屬範圍暫停其銷售。 浙江省藥監局則決定,對廣州陳李濟藥廠生產的“(陳李濟)咳喘順丸”、陝西楊凌東科麥迪森製藥有限公司生產的“黃龍咳喘膠囊”、內蒙古鴻茅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鴻茅藥酒”、大連水產藥業有限公司的藥品“蛾苓丸”、吉林市雙士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石斛夜光丸(黃金視寶)”等五種藥品,在浙江全省或省內部分地區暫停其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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