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蔽交易似接頭5元一張沒商量
炒得沸沸揚揚的“豔照門”,竟成爲商販的發財工具,有人蒐集了數百張照片,刻成光盤銷售,要價5元。
記者在鞍山西道一數碼城附近的光盤攤看到,幾名男青年正在挑選光盤,此時,一名40多歲的男子湊上前小聲說,他們手中有最新的明星色情照片,而且都沒有馬賽克處理。聽到這樣的話,1名男青年立即放下手中的光盤,表示願意去看看,記者也隨他們跟了過去。男子在小區內轉了幾個彎,來到一處門臉房。只見他上前敲了3下門,咳嗽一聲,門才被緩緩打開。房間窗戶都用厚厚的窗簾遮住,裏面十分昏暗。此時,一名20多歲的男青年正在向另外2人“推銷”。
“5塊一張不劃價。我這東西可不好得,一般的地方買不到。”
藉助僅有的檯燈光亮,記者看到,光盤表面沒有任何圖案、文字,更沒有包裝。“裏面有圖片嗎?你這光盤都沒有包裝啊。”一名正準備掏錢的男子問道。
“哪有時間包裝啊,咱賣的都是最新圖片,都是剛剛刻錄好的。”男子信誓旦旦地說,如果回家發現盤有質量問題,隨時可以找我來退換。“對了,你看,我裏屋的電腦還開着呢。”說着,男子拉開套間的門簾,“我隨時盯着網站,只要有最新的,就搶先下載。”男青年信誓旦旦地說,他手中的照片肯定是真的,因爲他銷售的光盤裏,除了400多張圖片外,還有幾段短視頻“作證”,涉及陳冠希、張柏芝、鍾欣桐、陳文媛等演藝圈裏的明星。
記者藉故離開此處時看到,那名40多歲的中年男子,又帶着2個客戶來“看貨”了。
除了市面上的光盤外,網絡中關於銷售“豔照門”的帖子也非常多,不過,絕大多數帖子都已經被管理員及時刪除,發佈帖子的用戶也被封閉。也有個別人採取了“掛羊頭賣狗肉”的銷售策略,沒有直接發佈圖片,而是連續做了很多網絡連接,有需要照片的,跟他用電子銀行、電子信箱交易,每次3元,並留下自己的聯繫方式。
公安機關:傳播色情信息違法
公安機關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明確規定,“製作、運輸、複製、出售、出租淫穢的書刊、圖片、影片、音像製品等淫穢物品或者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電話以及其他通信工具傳播淫穢信息”等,都屬於違法行爲。發現上述行爲,警方將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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