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娛樂圈的豔照門事件成爲香港和內地熱點話題,而這也成爲各路盜版碟賣主的又一生財之道。昨日記者在深圳發現多個售賣盜版光碟的“走鬼”,當街叫賣陳冠希豔照光盤,價錢高達50元一張。
深圳法律人士對此表示,以牟利爲目的製造及銷售此類光碟在內地屬違法行爲,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一般人購買後在朋友間傳播並不觸犯相關法律,但如果購買後在公開場合播放,亦有可能會犯法。 (來源:成都商報)
陳冠希 你TM的下輩子別做人了你爹媽就這麼叫你做人的嗎?你活着幹嗎?
支持陳冠希!幹得漂亮!
女明星都他媽的是婊子還他媽裝委屈
傷害最深的是小謝,心裏該多難受啊!不過我還是勸你一切順其自然。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爲,千古真理。現在的人是怎麼了中華五千年的傳統就這樣被顛覆了。還有現在的人都不負責任,到最後欺負吃虧的都是老實人- -#
陳冠希,好好幹,我頂你!
陳冠希很正常我支持!@!@!@!@!@
陳冠希你太另我們失望了 你應該變太監
吃東西,屁股都不檫乾淨,一幫賤人.......................
乾的好 !!!小陳你有種!!!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