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從新加坡傳來消息,參加新加坡職業聯賽的遼寧廣原隊球員趙志鵬已在法庭上承認打假球並接受賄賂,昨天上午被判入獄七個月,目前他被保釋在外;而該案主犯、球會總經理及球隊領隊王鑫則下落不明。 今年初東窗事發 今年初,遼寧廣原球會總經理及領隊王鑫,在新加坡聯賽中涉嫌操縱球隊打假球的醜聞被當地媒體曝光。隨後,王鑫在繳納了保釋金後便渺無蹤跡。此案所涉及的另外七名球員則因護照被扣,滯留在新,隨時等待法庭的提審。在昨天的法庭審判中,呈堂的案情顯示,帶隊參加新聯賽的王鑫,自己親自下注新聯賽的球賽。主控官揭露,王鑫要球隊的七名球員踢假球,每次比賽前,王鑫會個別找他們,叫他們輸球,並且指定他們輸至少幾粒球,答應給他們錢作爲酬勞。主控方同時披露,七名被告在三場球賽中踢了假球,遼寧廣原在這三場球賽中分別對壘芽龍聯隊、甘柏聯隊及阿比雷斯隊。 趙志鵬率先獲刑考慮上訴 趙志鵬的場上位置是前鋒,足球場上經常衝鋒在前,而在此案中他也同樣扮演了這一角色,成爲第一個認罪的球員。在審判過程中,27歲的趙志鵬原本要面對三項控狀,但法庭考慮他主動認罪等各方面因素,最終免除了另外兩項控訴,法庭根據罪行判其入獄七個月。趙志鵬當庭表示自己將考慮上訴,並懇請法官允許他回到中國完成即將於本週六舉行的婚禮,後一個請求遭到拒絕。目前,他以2.5萬新幣保釋在外,但其護照仍被扣留。 值得一提的是,法庭上還公佈了去年11月1日遼寧廣原隊與甘柏聯隊的比賽前,趙志鵬接受王鑫的賄賂金額爲4000新幣(兩萬人民幣左右)。在那場比賽中,廣原隊以0:5大比分告負。 主犯王鑫負案在逃 本案中最重要的關鍵人物當屬王鑫。在本案中,王鑫被指控涉嫌在去年3月到11月之間,先後共25次,以總計2.79萬新元的賄金,收買自己球隊的球員,要他們在和五支球隊進行的六場比賽中,故意輸給對方兩個或三個球。從今年1月7日起,王鑫已被禁止參與所有足球相關活動;一旦罪名成立,他將永久被禁止參與新加坡的所有足球活動及擔任球會領隊。同時,新加坡足球總會也將致函亞洲足球聯合會和國際足球聯合會,建議把對王鑫的禁令擴大至全世界。 王鑫原應在上月16日出庭面控,但他未能按要求出庭受審,法庭因此認爲目前下落不明的他棄保潛逃。 另六人等待受審李應發之子名列其中 在此次假球案中,共有七名球員涉案,趙志鵬只是第一個認罪球員,還有另外六名球員即將受審。26歲的董雷、30歲的李雪柏、20歲的王林等六人將在下週一面臨審前會議,他們於上週被控受賄。上述球員面臨24項指控,涉嫌接受賄賂金額達2.79萬新元(約合1.97萬美元)。這是新加坡聯賽自1996年以來涉及球員人數最多的打假案。令人遺憾的是李雪柏是中國足球名宿李應發之子。 人物檔案 趙志鵬,1981年6月14日出生,大連人,與閻嵩、張耀坤、王聖等國腳屬於同一批球員,早期進入大連實德梯隊,在場上可打多個位置,但擅長前鋒,後因實德好手太多,他被迫轉投珠海、中邦等隊效力。在加盟廣原隊之前,趙志鵬爲申花隊隊員,去年初,申花、聯城合併,趙志鵬因在新申花中無位置於去年6月份再次轉投征戰新聯賽的遼寧廣原隊。據瞭解,趙志鵬此前爲人仗義,在申花隊時還曾一度由於爲隊友爭得利益被老闆朱駿發配到二隊,打入冷宮。 王鑫,大連人,屬於67年齡組球員,曾先後效力於北京部隊隊、瀋陽隊、大連鐵路毅騰隊等隊,隨着職業聯賽的紅火,他逐漸淡出足壇。在球場上,身材高大的王鑫作風硬朗,司職高中鋒,腳下技術不錯,在連沈一帶小有名氣。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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