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俊傑和他母親林美玉 據馬來西亞《星洲日報》報道,一名在香港出生的12歲男孩,9年來向大馬國民登記局申請永久居民資格皆無下文,不但面對諸多的不便,甚至面對沒有課本上課的窘境。 這名12歲男孩林俊傑,目前就讀於昔華小學六年級,母親林美玉(37歲)為馬來西亞公民,父親林志輝是香港人,倆人結婚時,在香港和馬來西亞兩地皆有注冊成為合法夫妻。 林美玉表示,俊傑於1996年在香港出生,當時領取的是香港政府的出生證明,並沒有向馬來西亞國民登記局登記,但在3個月大的時候就返回馬來西亞定居,由於俊傑在1997年之前出生,因此他持有英國護照。 使用學生簽證居馬 林美玉在2002年和丈夫離異,當時香港法庭將林俊傑撫養權判給林美玉,目前俊傑使用學生簽證居住在馬來西亞。 她說,她在1999年決定替俊傑申請成為馬來西亞永久居民,當時她直接到布特拉再也國民登記局總部提呈申請。 被告知申請表格未呈決策人 當時該局的官員給了林美玉一張收條,證明她在1999年6月17日呈交申請表格,但9年過去了,她所得到的回復竟然是:她的申請表格還沒有呈上相關決策人的手中,請她等待。 『我在申請的時候已經提供了所有的資料和相關文件,2002年和前夫離婚後,相關的法律文件也第一時間交給當局,我不明白為甚麼過了這麼久,這些文件還沒有受理?』 她說,9年來她不斷南上北下,到布特拉再也的國民登記局詢問,而每次得到的回復都是:請等待。 曾求助人民代議士, 回復仍然是等待 林美玉2007年8月期間曾尋求一名人民代議士的協助,但他只要求她把資料交給他的馬來秘書,然後打封公函給當局,詢問申請進展,而獲得的回復仍然是等待,再也沒有下文。 因此,林美玉只好攜帶兒子到星洲日報昔加末辦事處,希望通過報章尋求協助,早日解決問題。 由於香港政府規定國民在滿12歲後必須更換身份證,領取12至18歲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因此俊傑要在2008年8月前往更換身份證。 『我擔心一旦他更換身份證後,以後會更難獲得馬來西亞的永久居民權。』 非馬來西亞公民, 無法享免費課本 一直使用外國人身份在馬來西亞居住和念書的林俊傑,經常要面對許多問題,自從政府施行全民免費課本政策後,他更面對沒有課本上課的窘境。 林美玉表示,她向來都為兒子購買課本,2008年開學後學校也有分配課本給俊傑。 『但5日那天,學校老師卻以他不是馬來西亞公民,不能享有免費課本為由,將已分配給我兒子的課本收回。』 靦腆的俊傑在星洲日報記者向他詢問沒有課本如何上課時,小聲的回答:『看隔壁同學的書本。』 沒課本無法溫習 但林美玉對兒子沒有課本可用感到懮心忡忡,因為現在市面上沒有課本可以買,學校方面又不能提供,還有10天左右的時間學校就要考試了,俊傑根本無法溫習。 該校校長尤亞玖在受詢時表示,將協助家長購買課本,確保俊傑有課本使用。 林美玉透露,為了兒子的國民身份,她已花了不少金錢和時間。 她說,俊傑在7歲以前都是以旅游簽證居住在馬來西亞,她必須每兩、三個星期帶兒子從新山關卡出境一次,十分麻煩。 她表示,幸虧俊傑在上小學1年級時,一名好心的移民局官員告訴她可為兒子申請學生簽證,纔免去這個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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