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2月14日一版刊發《瀋陽一些機關燃放“開門炮”》一文後,社會各界對此產生強烈反響。 遼寧省瀋陽市某執法單位辦公室主任石雷(化名)說:“對於燃放"開門炮"一事,根本沒想那麼多,只是看其他單位在放,我們也就放了,單位領導也沒有表示反對。看了你們的報道和網友的評論後,我們認識到這一做法不妥,領導今天已經交待,明年不能再放了。” 遼寧省紀委副祕書長方爲國說:“我們單位沒有燃放過"開門炮"。我覺得作爲黨政機關,踏踏實實做好本職工作,爲人民服務好,才能得到老百姓認可,那樣我們工作自然也就順心了,而不是靠什麼"開門炮"來解決。以後要通過完善相關制度來解決這一問題。” 大連市政協委員張勇表示,明年要在市政協會上聯合其他委員聯名提案,建議對“開門炮”建立申請制。 張勇還說,大多數城市對日常放鞭炮是有嚴格管理的,一般需要向當地派出所申請。對節日放鞭炮,除了年俗約定的時間和重大節日,也應該建立這種申請制度,以制度來約束“開門炮”這種習俗。 長期從事民俗學研究的季東方先生說:“燃放"開門炮"雖然是延續多年的民俗,但隨着社會的進步和文明程度的提高,商家應該與時俱進,採用一些更環保的方式來繼承這種民俗活動。比如用電子鞭炮、給單位玻璃窗貼上漂亮的窗花、給員工發個小紅包等。”季先生還說:“既然是民俗,政府機關用公款來燃放"開門炮"這明顯不合適。” 《瀋陽一些機關燃放“開門炮”》一文在各大網站轉載後,許多網友對機關燃放“開門炮”的做法紛紛提出批評。 大連一網友:這篇新聞發得好啊!早晨起來就聽到隆隆的鞭炮聲,還在想是否該取締“開門炮”了。大年三十放炮是民俗,“開門炮”則算陋習,民俗與陋習應該分開,支持取締“開門炮”! 網友風鈴:這不是個案,各地的機關單位都應從中好好反思!商家燃放鞭炮是圖吉利,機關燃放鞭炮難道也想發財?你們是爲民服務的,只有拿出誠心,才能爲老百姓服務好。 瀋陽一網友:觀看機關燃放“開門炮”的盛大場面讓我們很激動,看完之後,想想他們是在燒我們的錢啊,得好好管管此事了。 網友深遠:輿論的呼聲很好!我希望有關監管部門查一查這些單位的賬目,看看是否還有其他浪費納稅人錢的行爲! 對於商家該不該燃放“開門炮”一事,社會各界也看法不一。 著名民俗學者、中國民俗學會副理事長烏丙安教授說:“過去,商家初六前是不營業的,在初六早晨纔開門大放鞭炮,意爲"破五",隨後,就可以開門營業了。烏教授認爲,初八放鞭炮,(今年因假期調整,多數商家在初七開門放鞭炮)不能算是新的民俗,而是一種傳統民俗的延續。”(記者張國強)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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