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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議員鄒至蕙在記者會上表示,她下周將向國會提交一項允許\公民、永久居民的配偶在境內申請永久居留權的動議案。 據加拿大《世界日報》報道,根據加拿大現行法律,已婚夫婦的一方如果不是本國公民或者永久居民,必須出境纔能申請定居權。新民主黨籍國會議員鄒至蕙2月14日表示,她將向國會提交個人法案,要求修改這種不近人情、拆散人家骨肉的移民法規定。 導致鄒至蕙打算提出這種法案的緣由,是一對華裔夫妻遭遇的困境。陳太太的丈夫陳先生1995年持觀光簽證來到加拿大,1997年他以在祖居國宗教信仰不自由為理由,向加拿大政府提出難民身份申請,但他的難民身份申請未能成功。陳先生此後便一直居住在加拿大,又從2001年開始經營食品銷售生意,並取得成功。 去年3月,今年40歲的陳先生與今年38歲、擁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權的陳太太結婚,隨後他便據此申請永久居民身份。可是,陳太太14日在記者會上訴苦說,移民當局要驅逐她的丈夫,警方則在搜捕他,嚇得他每天東躲西藏,全家人整天生活在恐懼中。 當有記者問到為何警察要捉陳先生時,陳太太低沈地說,她也不知道為什?,不知道為什麼丈夫沒有犯罪,警察還是老找他麻煩。 鄒至蕙認為,一個加拿大永久居民擔保她的丈夫定居加拿大,並正在透過合法管道申請永久居留權,在這種時候移民當局卻下令他須在上月底之前出境,這說明本國移民法存在不合情理的地方,必須予以改變。 這位代表多倫多聖三一選區的華裔國會議員接著表示,她下周將向國會提交一項動議案,敦促國會修改現行的移民法,規定允許公民、永久居民的配偶可以在境內申請永久居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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