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在美國新罕布什爾州聖安塞爾姆學院禮堂,民主黨總統競選人希拉裡(前)和奧巴馬參加電視辯論。
美國的選舉制度與美國憲法、政黨制度、聯邦制度、總統制度、國會兩院制度和其他法律制度環環相扣……
美國號稱是世界上『最成熟的民主國家』,但就在這樣一個『最成熟的民主國家』中,其選舉制度中卻存在著一些極不民主的現象。
媒體的造勢與炒做
在預選中,最先進行黨團核心會議的艾奧瓦州和最先進行預選的新罕布什爾州所起的作用遠遠超過後來舉行預選的大州,其選舉結果被譽為『風向標』。但是從人口總量來看,艾奧瓦州在美國50個州中僅排名第30位,新罕布什爾州排名第41位;從選民結構來看,白人選民超過90%以上,高於全國的平均比例69%。
自1952年至今,最終贏得黨內提名的候選人,其絕大多數都在這兩州(至少在一州)中的預選中獲勝,惟一的例外是1992年當選的克林頓(在艾州和新州均未獲勝)。新罕布什爾州總人口不過140多萬,但真正參加投票的也就幾十萬人。艾奧瓦州出席黨團核心會議的黨員也不到全體黨員的20%,因此也就一二十萬人決定誰是勝利者。說起來可笑,雖然此後還有48個州進行預選,但不少候選人的政治生命就操縱在這兩個州總共不過幾十萬人的手裡。
這兩個州之所以如此重要,主要是由於它們最先舉行預選,在時間上領了先,通常最先進行『選事』的州總是最能吸引全國媒體的廣泛報道,而且選舉結果常常被具有政治傾向性的政治記者進行解讀。有時,這些圈內的記者不僅希望他們中意的候選人贏,而且要贏得漂亮,以『大比分』贏,即得票率要超過第二名兩位數的百分比。如果他們認定的候選人輸了,這位候選人就會被『噓聲趕下臺』,認為其當選性很成問題;如果一位候選人的得票率比他們預料的高,媒體記者又會報以贊嘆之聲,甚至會稱之為『黑馬』,即便他沒有取得第一名。如1992年的克林頓,雖然在艾州僅位於第四,但是媒體卻認為,一個阿肯色州的候選人取得如此成績,實乃不俗,相比之下,即使獲得第一名的艾州參議員湯姆·哈金高票獲勝,也被媒體記者視之為理所當然。可以說,這兩個州在預選政治中的重要性與其說是取決於這兩個州自身的地位和實力,毋寧說是媒體的炒作造勢;與其說是由這兩個州幾十萬名政治素質高的選民來『篩選』候選人,毋寧說是媒體在挑選他們中意的候選人。
小州比大州厲害
當然,美國政治是保守的,美國人民是尊重經驗和保守傳統的。自1920起,新罕布什爾州就保持著在美國進行第一場預選的傳統,雖然多年來,其他州一直在挑戰這一傳統,但是新州也一直在為捍衛這項傳統進行努力。
新州的說法是,金錢已對美國選舉政治產生太多的影響,而金錢的影響在新州不大,因為這裡進行的不是『批發政治』(指借政治廣告來傳達候選人信息、動員選民的選舉),而是『零售政治』(指候選人需要面對面地向選民發出信息、競選團隊需要挨家挨戶地敲門動員)。那些敢於藐視傳統、『瞧不起』新州的人注定要付出『沈重代價』。1968年,尋求連任的在職總統約翰遜以為他鐵定是民主黨的提名者,因此甚至沒有將他的名字寫在新州的選票上,而聞聽另一位民主黨候選人、明尼蘇達州參議員尤金·麥卡錫選擇在新州競選後,約翰遜競選班子在驚惶之中趕緊通過選民寄信的方式來參與競選,雖然最終約翰遜以50%:42%的得票率獲勝,但這樣一個小勝對於一位在職總統候選人來說,簡直就是恥辱。不久之後,約翰遜宣稱放棄連任。
同樣,1972年麥戈文、1976年卡特由於在艾奧瓦州的勝出,鋪平了他們通向提名之路而名聲大震。由於艾州的『選事』通常比新州提前八天(今年提前五天),因此那些懷揣總統夢的候選人無一不早在預選開張之前的一年甚至兩年就頻繁地去那兒的玉米地『踩路』,試探自己的支持度。
今年共和黨候選人羅姆尼就是其中之一,他的競選戰略就是要先下手為強,因此早在2007年,他就將競選資金、組織都放在那裡,甚至在艾州進行模擬投票中以高票獲得第一。然而,在真實的預選中,羅姆尼卻輸給了後來者赫卡比,這使他頓感灰頭土臉,若不是後來在密歇根州獲勝挽回些面子,他真的無地自容了;而赫卡比則由於艾州的勝利而一時間成為媒體的頭版頭條,並且在全國民調中支持率陡然上昇,直逼在全國知名度高出許多的朱利安尼。而朱利安尼由於放棄了艾州和新州以及隨後的密歇根州和南卡羅來納州,他在共和黨候選人中領先的優勢消蝕殆盡。本想『後發制人』,靠著在大州獲勝而取得提名資格,可是隨著在佛羅裡達州預選戰場的落敗,朱利安尼已經喪失了最後一根救命稻草。日前,朱利安尼已經宣布退出競選,選擇支持共和黨的另一候選人麥凱恩。
看來,不可不信邪啊!在預選政治中,小州(艾州和新州)就是比大州厲害!小州的選民能淘汰候選人,但大州的選民就沒有這樣的能力!雖然在黨代表大會上,代表的選票是相等的,但在美國預選政治中,某些州代表的選票就是比其他州的代表的選票更具威力,這是實際的不平等。另外,民主的一個基本原則就是多數說了算,但如上所言,預選中並非如此,少數最早或較早進行投票的選民決定了後來投票的多數選民的投票傾向!
選舉人團制中的『不民主』
除預選外,正式選舉中的選舉人團制也蘊含了相當不民主的成分。
一是以州為單位來分配選舉人名額,各州的選舉人數正好是該州在國會代表團的人數,即該州在國會的眾議員人數與參議員人數之和。另外,由於哥倫比亞特區在國會有三個沒有投票權的代表席位,因此也撥給三名選舉人名額,這樣選舉人團的總人數是:435(眾議員人數)+100(參議員人數)+3(哥倫比亞特區代表人數),共計538名,但這538名選舉人中每位選舉人所代表的人數是不相同的,從幾萬到幾十萬不等!
二是選舉人團制,以及『勝者得全票』的通吃規則,使得精於地理政治算術的候選人把有限的資金、資源和時間投放在傾向性不明朗的屈指可數的幾個『戰場州』,而跳過眾多傾向性比較明確的『紅州』(支持共和黨的州)或『藍州』(支持民主黨的州),結果出現了這種情況:同樣一張選舉人票的『含金量』很不相等,有的選舉人票『價值』幾萬,甚至幾百萬!
三是選民票與選舉人票有時並不一致,也就是說,贏得選舉人票數最多的候選人並不是贏得選民票最多的候選人!根據美國總統的『勝者得全票』選舉規則,誰在一個州得選票比較多,誰就能贏得那個州的所有選舉人票。誰先贏得270張以上的選舉人票,誰就能贏得總統職位!這樣有可能出現下面的情況:某人贏得了全美選票的總數,但是輸掉選舉人票。這一選舉規則在2000年的總統大選中曾引起紛爭:民主黨候選人戈爾贏了選民票,共和黨候選人布什則贏得了選舉人票。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無論是預選制還是選舉人團制都是美國選舉制度的特色,它們與美國憲法、政黨制度、聯邦制度、總統制度、國會兩院制和其他法律制度環環相扣,因此雖然顯得不民主,要對它們進行改革也絕非易事。如在今年總統預選中,密歇根州和佛羅裡達州就不聽從兩黨全國委員會的話,擅自將預選日期從全國委員會允許的2月5日分別提前到1月15日和1月29日,結果兩黨分別對這兩州作出處罰:民主黨對『叛州政黨』的處罰是取締這兩州參加8月底在丹佛舉行的民主黨全國代表大會的所有名額;共和黨的對它們的處罰是將這兩州參加9月初在明尼蘇達聖保羅舉行的共和黨全國代表大會的代表名額各減一半!可是處罰歸處罰,這兩州的『挑戰』還是小有成功:內華達州與南卡羅來納州也紛紛效仿,將舉行黨員核心會議與預選的時間提前。鑒於今年許多州的預選紛紛往前提,下一次總統預選還不定會提前到什麼日子呢!新州和艾州要保住自己『第一』預選的『身份』將會變得越來越困難!在選舉人團制方面,雖然批評之聲不絕如縷,但因其事關美國整個憲政框架,牽一發而動全身,從短期看不太可能發生大的變化,由此帶來的不民主現象在可見的將來還會持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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