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備受社會關注的太和縣一教師以幫助班上女生輔導功課的名義和利用上課期間,多次對其本班八名6至10歲女學生進行猥褻實施性侵害。近日太和縣法院以連犯猥褻兒童罪,判處該教師有期徒刑8年。 現年57歲的姜子連,被捕前是太和縣三塔鎮八里姜中學附小教師,並擔任該校小學二年級一班主任,住該縣三塔鎮八里姜村222號。因涉嫌犯猥褻兒童罪,2007年7月11日被太和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4日被依法逮捕。經查,2004年上半年的一天上午,姜子連在下課時,將其班女學生張曉某叫到自己的辦公室,遂心生歹意,關上門窗,上前對剛滿10歲的張曉某下身進行猥褻。張曉某因年齡小又懾於其淫威,未敢反抗。2006年6月的一天,姜子連利用學生在做作業的機會,乘無人人之際,在教室內對8歲女學生李某胸部進行猥褻。 爲什麼姜子連一犯再犯?就這樣無人性,身爲教師,教書育人幾十年,難道沒一點自身法律意識?就是因爲這些孩子年齡較小,無人來揭發他,使他逮心越來越大。先後在2006年至2007年上學期,也就是案發前,竟然多次在上課期間對比他孫子還小的6歲女學生薑某的胸部進行猥褻。 才,今年57歲,工作比較踏實。對於姜的劣跡,李校長說:“在上學期沒有結束時,曾聽說過他對班上女生有摟抱等行爲,但校方當時並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直到警察把他帶走,才意識到出了大問題。”案件發生後,太和縣有關領導高度重視,警方迅速成立專案組展開調查。 2007年7月11日凌晨,太和縣公安局在掌握充分的線索和證據,該局領導召開緊急會議認真部署,偵察民警迅速趕到了案發地點,抓獲犯罪嫌疑人姜子連。經過近3個小時的的突審,在證據面前姜子連交待了犯罪事實,同年8月14日被依法逮捕。太和縣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姜子連犯猥褻兒童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法院認爲姜子連在教學的教室裏當衆對兒童進行猥褻,其行爲已構成猥褻兒童罪。受到的將是法律的嚴懲,姜子連利用教養關係猥褻多名兒童。根據《刑法》之規定,判處姜子連有期徒刑8年。 昨日,記者通過電話聯繫上受害人姜某,目前生活狀況很好,據瞭解,此事發生後,大部分受害女生已與父母一起到外地生活、學習。(張傑) (責任編輯:曾玉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