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個別開發商擠佔挪用代收的用戶房屋維修資金,瀋陽市房產局決定,嚴禁開發商代繳房屋維修資金。 房屋公共維修資金,是指住宅樓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資金,用百姓的土話來講,相當於房子的“養老金”。 按照瀋陽市房產局相關規定,以房產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日期爲準,從2002年3月1日起,凡在瀋陽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商品房(含非住宅商品房)、回遷房(套型外增加面積部分)、單位集資、合作建房繳交的維修基金,住宅建築面積單價高於2300元(含2300元)的,按每平方米2300元的2.5%比例計繳;單價低於2300元的,按實際購房價款的2.5%比例計繳。 爲方便市民,瀋陽市曾允許開發商代繳房屋維修資金,並在每月10日之前向維修資金專戶繳納一次。 瀋陽市住宅小區管理辦公室維修資金管理部部長王偉稱,瀋陽市在房屋維修資金代收代繳執行一段時間後,發現個別開發商、房屋建設單位及物業服務企業在代收過程中有擠佔挪用的現象,爲保證購房者權益,瀋陽市房產局實行維修資金票款分離政策,嚴禁開發商代繳。 專項維修資金屬業主所有,當房屋保修期滿後,專門用於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繳交過維修資金的業主可登錄瀋陽市房產局“瀋陽物業網”(www.sywy.net.cn),輸入資金卡號、房屋地址、身份證號、資金收據號中的任意一項,查詢自家維修資金的繳交情況。 首席記者 楊帆 整理 (本文來源:北國網-遼瀋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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