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距開庭只有8天,張翰文手寫了21頁答辯狀。攝影記者朴峰 | 老漢欠繳物業費成被告 自寫21頁答辯狀應訴 1月29日,65歲的張翰文終於寫完了長達21頁的答辯狀。因為不會在電腦上打字,答辯狀5000餘字,他戴著老花鏡改了四五遍,最後工工整整地在稿紙上抄了下來。這是張翰文有生以來的第一場官司,在此之前,甘井子區名貴山莊百餘名被起訴的業主中,許多未繳物業費的都收到了敗訴的判決。對張翰文來說,這場官司的勝訴可能性仍然很小,但業主利益受損、官司還要敗訴?問題究竟出在哪?他要追問答案。 [事件背景] 數百業戶收到法院傳票 張翰文共拖欠了名貴山莊新城市物業4000餘元物業費。原告新城市物業已於2007年經名貴山莊2800多戶業主集體投票,予以解聘。解聘之時,據統計,業主總共欠繳的物業費高達數十萬元。在新城市物業撤離小區之後,未繳費的業主陸續收到了法院的傳票。 『具體數字不知道,至少要超過百戶。』61歲的業主趙善棟這樣說,他也是被告之一,並且去年就已經上了法庭。據名貴山莊小區法律顧問機構——遼寧新世紀律師事務所統計,收到傳票的有幾百戶。『很多人知道被起訴後,都沒怎麼當回事,還有的准備拒不執行。』和65歲的張翰文一樣,趙善棟是少有的幾個認真應訴的業主。 『實際上,我在小區只住了一年,沒住的時候物業費照交,住進來之後發現很多問題,反映了也沒人管。』趙善棟說,對物業的『不滿』,都是這些小事上攢起來的。 相比之下,張翰文對新城市物業的『不滿』,涉及自家利益的不多,而是主要集中在小區『公共利益』上。『休閑廣場蓋了個違章建築,現在還在那兒,我找過物業、開發商、街道,都沒有解決,草坪損壞了一直沒人修補,我愛散步,物業不跟業主打招呼就把小區的一條路封了。』張翰文說自己沒什麼辦法了,只能以這種方式『抗議』。 2008年1月,名貴山莊的新物業已經進駐,與此同時,原物業針對大批業主的訴訟剛剛開始。 [准備應訴] 8天手寫21頁答辯狀 張翰文收到法院傳票時,距離1月29日的開庭只有8天,對此他有點抱怨,『按照程序應該提前15天通知,我得准備,8天時間怎麼能夠?』法庭也是很少遇到他這麼認真應訴的業主,在臨開庭時,特意問:『老張,要是時間不夠,可以拖幾天開庭。』 8天時間,張翰文都用在寫答辯狀上了。他家裡有包著書皮的《物業管理條例釋義》,以前遇到問題,就一直看,並且作了記錄;還有一本《民法》,這回都派上了用場。唯一不便的是,他能上網查資料,卻不會電腦打字,答辯狀必須手寫,每次改動,整篇稿子都要作廢。 答辯狀前後改了四五遍,最終成稿5000多字,寫了21頁稿紙,像一個小型的論文。整篇『論文』只有一個『論點』:不交物業費是有法律依據的,並且羅列了大量的事例進行佐證。在答辯狀的開頭,他首先糾正了新城市物業訴狀中的『物業管理費』的提法,他認為,與原告探討的,應該是『物業服務費』。 在他的答辯狀中,為了證明自己有理,除了一些帶有情緒的質問,全都詳細地引用了相關法規。物業管理企業收取物業費,根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必須有兩個條件:一是與業主有合同約定,二是為業主服務。對於這兩個條件,他認為新城市物業都不具備。 『我設想了三個結果,第一個是勝訴了,不是錢的問題,我有成就感;第二個是敗訴了,但是法庭上說的道理讓我服,我學到了知識;最怕的是第三個結果,明明我有理,卻敗訴,這個我接受不了。』張翰文說。 [法庭交鋒] 情緒激動為己辯護 1月29日上午8時,張翰文和老伴一起出現在甘井子區法院。他沒有請律師,只帶了一大杯茶水,准備自己在辯護口渴時用。他的對面是原告的一名物業人員和代理律師。 因腿腳活動不靈便,張翰文一直坐在凳子上,需要查看證據時,由坐在旁聽席的妻子代取。因為沒有經驗,在法庭調查階段,法官要求張翰文說明情況時,他便將5000多字的『論文』從頭至尾讀了一遍。 『業主很倒霉,只有糊裡糊涂交錢的份兒,交了你們就裝進腰包,不交就到法院去告,說句實話,你們根本就沒有一個明確的、與收費相適應的服務標准,按照《大連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基本要求》中的22條基本要求,很難找出幾條(物業做得)合格的。』法庭上,張翰文有點激動。 在開庭前,他一直期待著就像電影中控辯雙方脣槍舌劍一樣,與新城市物業公司正面交火,但這個情況沒有發生。法官認為,他已經陳述的觀點不應再次重復,辯論未被允許。張翰文覺得自己像一輛加滿了油的汽車,卻不准發動,憋得有些難受。 而新城市物業自始至終回答簡短,並出示了4個證據:自己有收費許可、與張翰文之間有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對方有簽字以及自己提供了服務,因此對方必須繳納4000餘元的物業費及滯納金。對此,張翰文在法庭上不予承認,包括業主臨時公約上自己的簽字。 [律師觀點] 物業費官司業主多敗訴 休庭後,張翰文疲憊地坐在凳子上,臉上有些失落。他的老伴一直安慰著他,名貴山莊其他被起訴的業主,有的已經迫不及待進入法庭,他們大多是請假來的,不管結果怎樣,快點審完就行。 『感覺勝訴機會不大,我也沒有完全發揮出來。』張翰文說,他預感到判決結果可能是自己最不想看到的。此前,同樣在法庭上『慷慨陳詞』的老人趙善棟已接到了敗訴的判決。 『在飯店吃飯,菜裡有東西,可以拒絕付款,憑什麼物業公司只要簽合同,不管有沒有服務、什麼標准服務,業主就都得交錢?』對於未來可能的判決,張翰文和趙善棟的觀點一致,他們就要找一個答案,『敗訴了,我就上訴! 『在我的印象中,業主不交物業費,全國沒有一例勝訴的。』對於名貴山莊集體收到法院傳票一事,遼寧新世紀律師事務所律師白長慧已提前給業主們打了預防針。『因為物業服務和管理是動態的,不好取證,物業服務不好,怎麼折算到物業費上無法認定。』 『盡管有不合理的地方,但是在現有的法律框架內,業主用不交物業費對抗低劣的物業服務,這非常難!』白長慧認為,一個辦法是由行政部門認定物業服務質量,然後決定業主少交或者不交物業費,但實行起來很難。另一個是業委會加強日常監管,然後與物業進行談判,這也是目前他們正在名貴山莊裡推行的。 首席記者王繼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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