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匯款人署名為『校正』的匯款單 2月15日,《楚天都市報》記者張明泉收到了一張寄給他的『取款通知書』。 這是一張再普通不過的匯款單。上面內容都是郵局打印的:匯款金額1500元;匯款日期是『1月2日』;匯款地址是『武漢市漢口江岸區三陽路太平街8號』;匯款人『校正』。附言一欄打著『無』。 『校正!』張明泉幾乎驚叫起來。因為,幾天前他剛剛收到過一封讀者來信,署名正是這個『校正』。 『那封信寫得情真意切,並說要寄來1500元。當時我和同事議論了好久。』昨天,張明泉告訴本報記者。 一封讀者來信,道出一個19年前的秘密 昨天,本報記者見到了『校正』寫給報社的那封信,這封1000多字的信是一份電腦打印稿,署名正是『校正』。 在『校正』的來信中,道出了一個被埋藏19年的秘密—— 『我是一個不講道德的人,我媽媽是一個違了法的人。因為我媽媽18年前曾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截護(注:原文如此,應為截留)挪用客戶資金壹千五百元整。』 『我知道這個事情是3年前。媽媽臨終前告訴我說:她在15年前即1989年6月在單位上班時經手一個客戶郵件,是從武漢匯往鄭州的1500元錢,被鄭州那邊退回。至於何因,我不知』; 『媽已病入膏肓,言語斷續且吃力。只說武漢這邊匯款人叫程斌,在匯款單上留言是幫戰友蘭明匯的。鄭州那邊收款人或叫喬永霞,或叫喬雲霞,當時是一名大學生。所在學校校名不是鄭州教育學院就是鄭州師范學院,具體我現在記不太准』; 『因為媽媽當時在病床上斷斷續續跟我講這件事,語音聽得不一定准,聲音也很小。再說當時我的腦子也很亂。只記得當時媽媽拉著我的手再三叮囑,有能力一定要歸還這筆錢!』 『欠債』15年,女郵遞員活得並不輕松 『媽媽』當年為何會挪用客戶的匯款?為何在彌留之際纔道出秘密?『校正』在信中講述了母親當年的艱難—— 『我媽媽當時挪用雖說不該,但她也是沒辦法。因為從我家庭來講,她一人拉扯我和妹妹,從小學到大學;我媽媽說當時她的工資不到100塊錢,而我和妹妹的各種開銷很大,尤其是妹妹那時總生病』; 『另外,那筆錢從鄭州退回武漢時,我媽媽曾根據匯款單留下的落款去找了,是武漢濱江飯店的客房號,當時登記的是別人的名字,服務員回憶說是幾個當兵的。我媽媽也打聽到濱江飯店是武漢一個部隊辦的,因為是賓館,住的人較多,你來我走,所以很難找。媽媽當時也盡力了』; 『也許正是由於這些原因,我媽媽就把別人的錢挪用了,並且一挪就是十多年。』 『校正』說:『我想這十多年,我媽活得並不輕松,心中總裝著這事。不然,十多年她沒講,臨終前卻交代並囑托我一定要還。』 『昨晚那場晚會,讓我徹夜難眠』 母親3年前就去世了,可『校正』直到今年纔給報社寄信、匯款;而他寄給報社的信上,落款日期竟是『2007年9月21日』。他為什麼會一拖再拖?又是什麼事促使他下決心為母親還願呢? 『校正』在信中誠懇地說:『我大學畢業4年多,離媽媽跟我講這件事也有3年了。現在條件雖說不算很好,但還那筆錢還是可以的。但我卻在媽媽去世後,把這件事不當事,認為這件事只有媽媽一人知道,再說七八年了(注:應為十多年了),也沒人查找。現在還回去,還到哪裡?如果還給單位,那媽媽一生豈不是死後留下不好的名聲。所以,我一直很猶豫。』 『我一拖再拖。如果沒有看昨晚那一場晚會,我或許這輩子都不想還了。』 『校正』說的『那場晚會』,就是去年9月20日晚央視『全國道德模范表彰暨頒獎晚會』。『面對昨晚央視「全國道德模范表彰暨頒獎晚會」,我一度無語,最後是徹夜難眠。懷揣忐忑不安的心工作了一天,在無精打采中,在矛盾交織中,我最終想向您敞述(注:原文如此,即坦述)……』 『校正』滿懷愧疚地寫道:『昨晚那場晚會,是一面鏡子。站在那些道德模范面前,我羞愧。』 『程斌、蘭明、喬永霞三位叔叔阿姨,這些年他們過得還好嗎?會不會因為我媽當年的舉動,讓他們產生誤會,傷害了他們之間的感情……』 (本文來源:大河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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