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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信息產業部、國家發改委公佈降低手機國內漫遊通話費上限標準方案。方案內容爲:不區分後付費和預付費用戶、不區分是否佔用國內長途電路,國內漫遊通話費上限標準,主叫降爲每分鐘0.6元、被叫降爲每分鐘0.4元。
手機漫遊費產生於20世紀90年代,它的最初依據是1994年郵電部下發的《關於加強移動電話機管理和調整移動電話資費標準的通知》。因爲基於當時國內移動通訊業處於起步階段,行業的原始積累亟須全社會的支援,特別是發展滯後、用戶稀少、成本偏高的西部地區處於明顯劣勢。爲了維護東西部的平衡發展,對跨地區使用手機收取關稅性質的漫遊費的做法由此誕生。然而,隨着電信業一次性投入的完成,漫遊費的成本優勢開始顯現,成爲運營商豐厚利潤的重要來源。當初爲移動通訊業籌集積累資金而設立的漫遊費,無疑成爲移動運營商暴利的“開瓶費”。
國家發改委和信產部今年1月就下調手機漫遊費的上限標準進行聽證,這表明手機漫遊費要降,已不僅是此前來自民間的呼籲。事實上,政府主管部門醞釀手機漫遊費下調已有大半年時間。早在去年4月,信產部和國家發改委就要求,電信運營商必須全面推行真正的單向收費,不得搞那些計算複雜、套餐式的準單向,並且對老百姓意見很大的漫遊費也要降低。而來自社會、媒體以及其他渠道要求降低甚至取消手機漫遊費的呼聲更是此起彼伏,從來就沒有停止過。
應該說,今天漫遊費下調了,雖然讓人振奮,但對於處於弱勢地位的消費者來說,他們與強勢企業利益集團之間的博弈仍是一個漫長而艱難的過程。早在2005年,信產部就規定漫遊費實行“上限管制”。目前已有部分運營商以套餐形式降低甚至取消手機漫遊費。但有專家指出,這實際上是運營商的廣告陷阱,其廣告中所說的最低0.25元每分鐘的通話費,實際上是需要消費者在最低消費500元套餐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實現。現在,漫遊費下調終於從調研向實施邁出了重要一步。舉行聽證會說明主管部門已經意識到漫遊費的不合理問題,這是多年來消費者和社會各界集體吶喊的結果,也是一個可喜的進步,但這離最合理的結果還有相當長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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