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領導人菲德爾·卡斯特羅19日宣佈,“不尋求也不接受”再次擔任國務委員會主席和革命武裝部隊總司令兩個職務。
以下是卡斯特羅迄今爲止所經歷的人生重要事件:
1926年8月13日生於古巴東方省比蘭鎮,父親是富裕的種植園主。
1949年加入古巴人民黨。
1950年畢業於哈瓦那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後曾出任律師。
1953年7月26日,領導發動反對巴蒂斯塔獨裁政權的武裝起義,攻打聖地亞哥的蒙卡達兵營,失敗後被捕,被判15年監禁。法庭上,他發表了著名的自我辯護詞,名爲《歷史將宣判我無罪》。
1955年5月大赦獲釋後流亡墨西哥,組織“七·二六運動”。
1956年12月2日,他和夥伴在古巴奧連特省登陸並在馬埃斯特臘山區開展游擊戰爭。
1959年1月1日,率領起義軍推翻巴蒂斯塔獨裁政權,成立革命政府,出任武裝部隊總司令。
1959年至1976年,出任政府總理,後改稱部長會議主席,推動古巴政治、經濟、和社會改革。
1961年4月,在吉隆灘擊敗美國組織的僱傭軍入侵,宣佈開始社會主義革命。
1961年建立古巴革命統一組織,1962年5月改名爲古巴社會主義革命統一黨,1965年10月再次改名爲古巴共產黨,出任第一書記。
1965年,兼任土地改革全國委員會主席。
1976年出任國務委員會主席兼部長會議主席。在1981年、1986年、1993年、1998年2月24日和2003年3月6日選舉中獲勝,連任國務委員會主席。
1993年8月14日,宣佈美元合法化,允許美元進入古巴部分流通領域。
1995年、2003年兩次對中國進行國事訪問。
1999年11月25日至2000年6月28日,因“埃連事件”發起大規模反美活動。1999年11月22日,時年6歲的古巴男孩埃連·岡薩雷斯隨母偷渡美國。偷渡船途中翻沉,埃連母親遇難,埃連獲救後被送到美國南部城市邁阿密的親戚家中。埃連父親要求埃連回國,遭美國方面拒絕。古巴隨後開展要求埃連回國的羣衆運動。埃連最終於2006年6月回國。
2002年5月,邀請美國前總統吉米·卡特訪問古巴。
2004年10月,宣佈從當年11月8日起禁止美元進入古巴商業、外貿和流通領域,以報復美國對古巴實施經濟制裁。
2006年7月31日,因健康原因把權力暫時移交給古巴國務委員會第一副主席勞爾·卡斯特羅。
2007年3月29日,開始在病中發表《總司令的思考》等系列政論文章,就一些重大問題闡述看法。
2008年1月,再次當選古巴全國人民政權代表大會代表。(新華社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