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國時報》今天刊出新聞分析認爲,“大選”將屆,“行政院”“加碼”通過所得稅減稅大方案,從企業到一般老百姓,人人有獎,亟力討好選民。但“執政黨”急着在選前畫大餅,看得到、不一定吃得到,就算實施了,也未必實踐公平正義,甚至對當前財政赤字惡化問題,埋下更大深淵的後遺症。
文章說,這個決策過程,處處看得到選舉的思維。首先,“財長”何志欽說,調降營所稅與綜所稅大前提是“促產條例”的全面落日,因此“經濟部”增訂的“產業三法”租稅減免專章,全數刪除,但對各產業的研發、培訓、人才等,不再享有租稅減免,改由輔導補助替代。
表面觀察,租稅減稅案全面取消,因此稅制支出不會增加,但因有輔導補助替代,事實上造成整個政府實際支出仍會持續增加,這對當前政府已揹負四萬億以上財政赤字,將會更加惡化,最後結果仍由全民共同負擔,簡直是“換湯不換藥”。
其次,這項享有租稅減免的“促產條例”2009年底屆滿,但這只是形式上的結束,未來“財部”仍無法阻擋特定利益、“利委”們,仿照“生技條例”類似租稅減免模式,以化整爲零方式,爲特定產業另制訂單行法規,仍持續享有租稅減稅。
再者,“行政院”通過的法案,標榜是所得稅改革案,是全民受惠,但卻不敢將資本利得稅(富人稅)納入課徵,如證券交易所得稅、土地交易所得稅,任由貧富分配不均稅制,持續唬弄下去。
甚至“行政院”通過調降綜所稅稅率中,最高稅率由現行40%降爲37.5%,調降2.5%;最低稅率由現行6%降爲5.5%,調降0.5%;雖前者降幅不比後者高,但這次降稅案,富人享有租稅利益絕對比低所得者租稅利益大很多,仍不符合租稅公平正義。
總之,這項所得稅改革案,只應驗了“選舉年就是減稅年”。“財政部”搞了半天,原擬A、B兩版,但逼近“大選”,被迫接納C版減稅案。難怪很多財稅學者都說,選前不宜談稅改,越改越糟糕;租稅碰到政治,必定慘輸,再次驗證專業又被政治踐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