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聞網實習記者曾燕伶記者2月21日從成都市錦江區法院獲悉,該院日前審結了好幾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據了解,這些通過網絡認識的未成年人大多三五成群聚在一起偷盜,甚至搶劫,犯罪的理由也只是為了有錢上網。
小許和小歐兩人熱衷於見網友,他們漸漸從這一愛好中找出了生財之道。2006年9月10日,兩人將網友陳小妹約至電影院,由小許擋住陳小妹的視線,小歐拿走了陳小妹挎包裡的四百元現金、身份證和銀行卡等物品。
『這一次偷得太順利了』,小許說。之後兩人試著用陳小妹的身份證號碼作為銀行卡密碼輸入,竟然一試就靈,兩人很快成功取走近四千元現金。兩人得手後又在月底將另一網友約至歌城包間,用同樣方法盜走了網友手機和現金等物品。『把手機賣了去上網』,這是兩個十七歲少年的共同想法。
『上網把錢花完後就一起出來搶,搶到錢了又可以上網。』剛滿十四歲的小徐在被公安機關抓獲時,已經與另外三名小網友一起犯下了八起持刀搶劫案。據小徐交代,四人在沒錢上網時便到附近公園閑逛,『最喜歡搶情侶了,他們一般都要帶很多錢。』小徐在每次搶劫過程中都持刀衝在前方,他還曾將一名男青年的後背刺傷以便於同伙搶下青年的背包。
同為十七歲的小胡和小黃自詡已是資深網民,為了維持上網這一愛好犯下二十餘起盜竊案,非法獲利近十萬元。各處居民院落是兩人常去找錢的地方,即使在光天化日之下也由小胡望風,待小黃撞開門或撬鎖後一起進院落偷竊居民家中的現金或停放在院內的電動自行車。『我們就是在網上認識的,上網沒錢了只能一起找地方弄錢』,小胡毫不在乎地講述了作案動機。
成都市錦江區法院告訴記者,這些案例說明現在家長和社會對未成年人的管理存在誤區,必須引起家長們的高度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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