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鄭州2月22日消息(記者趙飛實習記者葛朝興通訊員金研)原以爲網友沈某是個家境顯赫富裕的“海歸”,不料這個騙財騙色的年輕人僅有小學學歷。 沈某是新鄭人,28歲,小學畢業,無業,網名“散步的魚”。受害人雷小姐是鄭州某公司的職員,網名“透明魚”,她的QQ自我介紹上寫着曾留學聖彼得堡。去年11月25日晚,雷小姐在QQ聊天室裏認識了沈某。兩天後,沈某約雷小姐吃飯。在網上,沈某自稱畢業於河南師範大學法律系,並曾留學丹麥,現在某檢察院批捕科工作。就這樣,雷小姐信以爲真併成了沈某的“獵物”。一來二去,雷小姐心甘情願地把自己交給了沈某。其間,沈某以多種藉口拿走了雷小姐的一臺筆記本電腦、一部手機等物品以及大量現金,總價值11640元。 後來,雷小姐覺得自己可能被騙了,就報了警。她這才知道,沈某在和她交往的同時,還用同樣的手法從開封的楊小姐處騙得了總價值9366元的現金、筆記本電腦和數碼相機等物品。 2月13日,鄭州市金水區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28歲的沈某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責任編輯:車東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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