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社會檢討“造星文化”
香港的《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主要是爲色情刊物及影視等產品訂造,對於虛擬的網絡世界,還沒有配套內容
一打開廣東惠州衣之純服裝有限公司的網頁,一則“聲明”即彈出:“鑑於陳冠希先生本人現爲本公司服裝品牌‘衣之純’之形象代言人……爲維護本公司品牌‘衣之純’原有正面健康形象,本公司將暫停一切與陳冠希本人有關的商業合作或宣傳活動,直到另行通知爲止……”
這則2月18日至今一直保留的“聲明”,只是香港“豔照事件”餘波的一個片段。事件並未因陳冠希的返港道歉並宣佈退出香港娛樂圈而落幕。受事件影響,陳冠希、鍾欣桐等藝人的形象一落千丈,演藝、廣告事業受到空前衝擊,跟他們有關的公司自然也難逃厄運。
而在香港社會及特區政府有關部門方面,關於事件造成的不良影響及彌補、規避機制,則是目前熱議的焦點話題。總而言之,很多個人和羣體、階層和機構,都是事件的切實受害者。值得反思的地方,還有很多很多。
陳冠希的損失
從直接損失來看,“豔照事件”首當其衝的,無疑是當事人和其所在公司。
除了“衣之純”,陳冠希失去的內地廣告合約還有更多。本月有一款眼鏡原計劃邀請他赴上海造勢,但隨着“豔照事件”席捲全中國,公司已經低調處理了該合約。
由周星馳和哥倫比亞合資的電影《跳出去》,也已決定跟陳冠希“劃清界限”。該片原本由陳冠希擔任男主角,按片約,他在劇中有15天的戲份。該片的前期製作已花了約1000萬港元,儘管如此,周星馳依然決定,撤掉陳冠希在片中的戲份,由其他演員代替。香港媒體報道稱,這將增加約300萬港元的成本,但電影公司已不惜此舉。
有細心的網友注意到,在“豔照事件”中,陳冠希手持的正是自己代言的某品牌攝像機。在事件發生後,該品牌商也決定棄陳冠希不用,向媒體透露今後不打算和陳冠希續約。此外,有消息指出陳冠希代言的百事可樂也已決定棄用他。
香港媒體爲陳冠希算了賬,因爲這次事件,陳冠希少說要丟掉近千萬港元。香港律師表示,在代言廣告中,廠商一般會要求代言人保持形象,否則如果令廠商形象受損或影響生意,可以進行民事索賠。陳冠希的後臺老闆、寰亞集團主席林建嶽顯然希望公衆不要再關注這件事情。在陳冠希公開道歉的次日,林建嶽在出席一場酒會時被傳媒問到陳冠希可能給公司帶來的損失,他不願透露,只是表示,自己會接受陳冠希的道歉,也尊重其退出香港娛樂圈的決定。據香港媒體披露,事件發生後,該經紀公司一些受關注的影片發展計劃中已經沒有了陳冠希的名字。
“豔照事件”中的女主角們更是“傷”得不輕。阿嬌演藝、廣告均受重創。事件發生後,阿嬌爲香港迪斯尼樂園官網拍攝的賀年宣傳片已率先被撤換;某奶製品廠商的官網上,有她出演的電視廣告片也被撤下。
而她儘管已經向公衆道歉,但並未獲得諒解,一句“好天真好傻”在香港甚至成爲流行語。不久前,阿嬌要出席香港無線電視的《勁歌金曲》節目錄制,但這邊還沒參加演出,那邊就已有9位香港市民向電視臺投訴抗議。
2月17日晚,阿嬌在香港TVB的直播節目《雪中送暖》中和搭檔阿Sa獻唱了歌曲《相愛六年》,卻出乎意料地引發不少市民不滿和投訴,香港廣播事務管理局接到近2000宗投訴,TVB則收到500多宗投訴,是TVB設立這個機制以來收到投訴最多的一次。而根據有關統計,Twins亮相時段收視率僅21點,較“雪中送暖”整個節目平均收視率的24點低了3點,即少了近19萬人次觀衆,阿嬌已經從過去的青年偶像變成香港觀衆的“衆矢之的”。
在網絡上,有網友發出抵制阿嬌所代言產品的“召集帖”,列出阿嬌代言的所有產品清單:涉及飲料、服飾、化妝品、打印機等衆多知名品牌,網友宣稱將“罷買”這些產品,直至其退出娛樂圈。有香港娛記透露,此次豔照事件令阿嬌後臺公司英皇損失慘重,公司讓阿嬌復出也不過是在“試水”公衆的反應,如果公衆一直不能接受阿嬌,英皇隨時可能放棄她。不過英皇的藝人總監霍汶希已經對此予以否認。
造星文化遭受挫折
正如本報此前報道指出,這起事件中沒有贏家,整個娛樂圈的經紀公司或是藝人都受到了或多或少的衝擊。香港的造星文化正遭受前所未有的挑戰。
一位曾經做過“狗仔隊”的攝影記者私下對本報透露,過往有些藝人的所謂花邊新聞往往是演藝公司爲捧紅藝人而故意拋出的“內幕”,多半也是爲了炒作,目的無非在於集聚人氣。但這次,陳冠希“玩”得有些過火了,令整個香港演藝圈對“裸”字避之不及。在被頻頻問到對該事件的看法時,一些本人與事件無關的女藝人也要特別澄清,自己沒有拍過裸照。
例如不久前梁詠琪在超市被大批傳媒追訪,也被問到陳冠希時,她一方面拒作迴應,另一方面卻不得不強調:“自己不會拍那些相片。”以往此類令人尷尬的迴應卻不得不親自說出口,凸顯香港藝人目前的無奈。
“豔照事件”的擴大不但讓香港社會大衆對“造星文化”重新思考,同樣引發了香港社會開始重新審視社會公民教育。
以陳冠希爲首,此次事件中的香港藝人在“身價”遭受衝擊的同時,公衆也對豔照所反映出的明星糜爛生活方式表示擔憂。因爲這些人曾經是青年人甚至兒童的偶像,在事件發生後,一些香港家長向媒體表示,媒體鋪天蓋地的負面報道和大量打上格子的豔照,讓他們實在不知該如何向孩子們解釋。
身兼香港演藝人協會會長的廣州市政協委員曾志偉特別指出,這次事件只是個別事件,並不能代表整個香港娛樂圈現象。但他也認爲,此事對演藝界、教育界是一個“很好的教材”,對很多人、整個社會都是一個很好的反省。
同樣值得深思的是,網友對於陳冠希、阿嬌和“奇拿”的完全不同態度。事實上,陳冠希發佈聲明之前,大部分網民便已相信這批豔照屬於陳冠希與女星的隱私物品,但是對於肆意在互聯網公開他人隱私的“奇拿”,衆人似乎並沒有予以過多反面評價,甚至還有人將其視爲與警方作對的網絡英雄;在香港,警方倒成了事件的被指責對象,一開始被指責對事件不夠重視,後又被指責對事件過度重視。
對於阿嬌,衆網友(包括大量報刊評論)並沒有因爲她勇敢地站出來而放過她,衆人認爲她的臺前臺後形象差距過大,批評她虛僞,假天真,甚至阿嬌在鏡頭前強作歡顏,也被指責成是態度不夠誠懇。儘管也有人呼籲,她本人亦是這個事件的受害者,但這聲音基本上淹沒於批評浪潮中。
陳冠希在返港前被批評爲“縮頭龜”,不過在他返港道歉並宣佈退出香港娛樂圈後,香港各界對於他的評價開始譭譽參半——儘管有人繼續炮轟他遲到的道歉,但也有人認爲,他出來誠懇認錯,總已經好過不交待。包括香港教育評議會、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家長聯盟等機構的代表均已經表示肯定陳冠希的認錯態度,認爲這可以減少對各方面的影響,至少令家長在教育子女方面可以有所交待。
互聯網管理面臨新命題
“豔照事件”的“不雅”影響可能還遠未結束。此次事件的突發性與爆炸性是特區政府先前沒有預料到的,在政府公信力受質疑的同時,公衆正密切關注有關方面如何修改與現實嚴重脫節的《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下稱《條例》),有官員表示,這可能會成爲下半年立法會選舉的政治議題。
目前香港的《條例》主要是爲色情刊物及影視等產品訂造,對於虛擬的網絡世界,還沒有配套的內容,照顧不到互聯網淫褻照片的上下載(散播、發佈),也管不了互聯網與手機等載體的連結傳送。這就是爲什麼此次警方高調偵查豔照案,結果反惹得一身腥。
制定有關政策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馬時亨最近已公開表示,會檢討《條例》,可能把管制延伸到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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