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東京2月26日電26日,日本政府經內閣會議批准了《在領海等區域內有關外國船舶航行的法律草案》。日本共同社報道稱,該草案爲對日本領海內可疑外國船隻進行監管,規定禁止外國船隻在無正當理由的情況下在日本領海內停泊,並明確寫入日本海上保安廳有權對上述船隻進行入內調查。 據悉,該法案規定,除天氣惡劣、發生海難、救援人命等緊急且不得已的情況外,禁止外國船隻在日本領海內停泊。對於可疑船隻,日本海上保安廳在對其實施入內調查發現違法情況時,有權勒令其離境。法案中還寫明瞭船隻違反命令或拒絕調查等情況時的懲罰條例。 該法案將被提交至日本本屆國會。報道說,新法實施後,日本海上保安廳在領海內執法將具備更爲明確的法律依據。 至今爲止,只要外國船隻並未有明顯的違法行爲,日本並無監管外國船舶的綜合性法令。 日本去年明確規定“推進海洋安全保障措施”的《海洋基本法》正式被實施,日本政府遂決定製定新法以應對外國可疑船隻。 (責任編輯: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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