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江西省上饒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社會影響重大的犯罪團伙涉嫌非法拘禁、強迫交易、敲詐勒索、非法買賣爆炸物品、聚眾斗毆、搶劫罪的案件,蔡德軍、楊叔兵、朱久明、郭波等13名被告人出庭受審。 據公訴機關指控,(一)非法拘禁罪。2002年2月18日,被告人郭波為壟斷春運包車市場,指使8人將胡某綁至上饒市,途中被公安民警攔下,受害人獲救。2005年農歷8月,被告人蔡德軍、楊叔兵等七人因受害人劉某拒絕賠付『六合彩』賭資,將劉某強行帶至上饒市某賓館,直至劉某家人將支付了4.3萬元後纔將其釋放。(二)強迫交易罪。2000年至2004年期間,被告人郭波、蔡德軍、楊叔兵等四人采取暴力手段向上饒縣清水鄉范圍各榨油廠收購茶箍餅,並為了獨霸清水鄉茶箍餅市場的目的,采取毆打他人和言語威脅他人的手段,迫使他人不敢到清水鄉收購。(三)敲詐勒索罪。2000年至2005年期間,被告人朱久明伙同蔡德軍、楊叔兵等人先後三次向李某、羅某、張某敲詐勒索得現金28500元。(四)非法買賣爆炸物品罪。2005年9月以來,被告人蔡德軍伙同徐某私自在清水鄉墩底村非法開采煤礦,先後兩次到肖某處非法購買到炸藥兩箱另兩包,雷管100枚,導火索100米。(五)聚眾斗毆罪。被告人胡長征糾集朱久明等五人因賭債一事,與胡豐波(另案處理)帶去的十餘人在清水鄉橫山村進行群毆,其中一人被持刀殺傷。(六)搶劫罪。2000年3月25日,當浙江省瞿縣司機鄭某駕駛小四輪貨車途經清水鄉路段時,被告人朱久明伙同五人將該貨車強行攔下,並搶得鄭某現金300元。 此案將擇日宣判。 (來源:中國法院網) (責任編輯: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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