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小葉墜入地鐵死亡一事,引發各方關注。目前,事件再次陷入僵局,諸多問題成爲焦點。昨日,廣州地鐵迴應,對於小葉到底是自殺還是失足,地鐵總公司表示將尊重公安部門的最終調查結果。 而家屬表示,上週四已給廣州地鐵發出了一封律師函,希望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問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地鐵方面一直保持沉默將面臨訴狀。 廣州地鐵:尊重公安調查結果 昨日,廣州地鐵向本報迴應稱,事件發生後,廣州地鐵非常重視,慰問家屬,配合警方調查,支持新聞媒體對事件如實報道。同時,廣州地鐵還提醒乘客,在乘坐地鐵時要留意地鐵站內的安全標識,搭扶梯時靠右站穩並緊握扶手,排隊候車、先下後上,聽從並配合站內工作人員的安排,共同確保出行的安全。 同時,對於小葉到底是自殺還是失足,地鐵總公司表示將尊重公安部門的最終調查結果。 死者家屬:尋求法律途徑解決後事 昨日早晨,小葉的丈夫阿晨給本報記者發來手機短消息,對本報報道表示感謝。阿晨說,連日奔波他本人以及小葉父母,均十分憔悴,疲憊不堪。阿晨介紹,出事之後,他們曾找地鐵公安,希望對方能出具一個調查鑑定報告,但地鐵公安只出具了一個死亡證明書後,就表示他們的工作已經結束。如果按照目前廣州地鐵的表態結合地鐵公安,那麼阿晨等死者家屬,將一直無法得到結論。而死者遺體迄今仍在殯儀館。 上週四,阿晨的律師給廣州地鐵去了一封律師函,他們希望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問題,“但是目前地鐵公司仍然沒任何動靜。”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地鐵方面一直保持沉默將面臨訴狀。 專家:死者自殺可能性較小 小葉是自殺嗎?昨日,廣東省第二工人醫院精神科主任鍾煜林接受本報記者採訪表示,根據目前媒體的報道以及記者的轉述,小葉墜落地鐵,自殺的可能性很小,更多可能是意外。鍾煜林說,小葉和她母親在電話中語言正常,錄像中也沒有表現出異常的表情和肢體語言,目擊者也沒有發現其之前有超出常規的舉動,所以他個人認爲,小葉之死,很可能是意外。但他同時也表示,要做出更專業的判斷,必須做更進一步的調查瞭解。 誰來定性 律師:目前只有法院定性 “"跳軌"之說太草率。”昨日,律師朱永平說,他認爲“跳軌”是個主動、故意的行爲,即是說認爲小葉屬於自殺。而廣州地鐵在事發2小時內,缺少對家屬等多方調查,就向媒體發佈“跳軌”的結論,對事件進行定性,是錯誤的做法。 而目前的死因認定和責任認定,朱永平表示,的確已超出了地鐵公安的權責。所以,地鐵公安對死者家屬的迴應沒錯,廣州地鐵還表示等候公安最終調查結果,犯了錯誤。 朱永平表示,在香港就有專門的死因法庭,具備相關的經驗和設備,會對類似事件作出判決。比如香港徐步高案件,就有死因法庭參與。而在內地,目前尚無專門死因法庭,小葉之死的結論調查則交給地方法院,但其經驗和裝備,都具有相當缺陷。 責任誰負 如屬意外:地鐵應承擔大部分責任 昨日,廣東大同律師事務所律師朱永平認爲,如果最終證明小葉屬於意外身亡,而不是自殺,那麼,廣州地鐵就侵犯了死者本人以及死者家屬的名譽權、人格權,還將接受死者家屬的精神索賠。 在民事方面,朱永平認爲,廣州地鐵應該主動承擔大部分民事責任,因爲作爲乘客的小葉,她購票進站之後,就與廣州地鐵形成了合同關係,票價裏面就包含着地鐵對乘客提供安全舒適乘車環境的條件。這樣的意外事件,表明廣州地鐵在公共設施上有疏漏、在管理上有過錯。如果地鐵一直保持迴避態度,則是違背了《合同法》。而廣州地鐵主動承擔大部分民事責任,不僅僅是對出事乘客的負責,也是對其他地鐵乘客作出交代。 如屬自殺:死者涉嫌擾亂公共秩序 如果能證明是自殺,朱永平說,小葉則有擾亂公共秩序之嫌,那麼其家屬將承擔全部責任,同時廣州地鐵還因其受到的影響,保持有追索權利。據稱,有的國家就將擾亂公共秩序的自殺列爲違法犯罪行爲,而我們國家目前在這一塊尚沒有明確法律條文。(楊昱鄧恆饒智) (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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