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望仙坡小區業委會換屆 選舉鬧矛盾打一場官司 廣西新聞網-南國早報南寧訊(記者王克礎實習生韋喜春)在一次小區業委會的改選過程中,同一單元的3名業主產生一系列矛盾,最後鬧到了法庭上。2月25日,南寧市興寧區法院開審理了這起民事糾紛案。 起因:選舉生彆扭鬧上法庭 位於南寧市民主路的望仙坡小區,早在2003年就成立了業主委員會。由於賬目不公開和收費告示問題,一些業主對第一屆業委會產生了許多埋怨,並要求重新選舉業委會。2006年,在小區業主樑女士的動員下,業主寧某、嚴某的女兒等人跟樑女士一起組成了籌備組,參加了第二屆業委會委員的選舉。2006年9月3日,選舉活動在小區裏進行。選舉結果出來後,寧某等人被選爲小區的業委會委員,樑女士落選。 後來,由於寧某的退出,小區進行了第二次選舉,但並不成功。隨後,籌備組解散,該小區的業委會也被取消,小區交給瞭望仙坡社區居委會來管理。 然而此次選舉後,樑女士跟寧某、嚴某之間產生了一系列的矛盾,經小區居委會和派出所民警多次調解無效,雙方最後鬧到了法庭上。 去年11月9日,樑女士一紙訴狀遞到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法院,要求寧、嚴二人各向她賠償精神損失費5000元。 原告:揭發選舉作弊遭報復 今年2月25日,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樑女士在法庭上稱,從2006年6月份起,她和寧某一起報名暫時管理小區,起初兩人的關係還相當不錯。 2006年9月3日,小區進行業委會委員選舉時,寧某用各種手段進行作弊。她與其他業主對寧某的行爲進行了揭發,寧某沒有得逞,因而對她懷恨在心。樑女士說,業委會選舉之後,寧某曾揚言要報復她,並跟另一業主嚴某通過謾罵、威脅、騷擾等方式嚴重影響她的正常生活。比如,寧某等人經常在她家門口亂扔垃圾,亂摁她家的門鈴;在小區內對她進行無理謾罵,往她身上吐口水;多次在深夜打電話騷擾她,講一些威脅她人身安全的話,等等。爲此,她曾多次到望仙坡社區居委會和公園派出所反映情況。 被告:原告捏造是非亂告狀 被告寧某和嚴某則認爲,樑女士採取種種非法手段侵害了她們的名譽權。 寧某稱,2006年望仙坡小區業委會換屆選舉前,她們跟樑女士是正常鄰居關係,無任何糾紛。換界選舉時,她擔任籌備組組長。樑女士落選後心理不平衡,多次到居委會告她,還在小區內到處跟其他業主說她選舉作弊。由於樑女士的行爲嚴重影響了她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不久她便向社區居委會打報告,要求退出業委會的工作。業委會同意了她的請求,並由嚴某的女兒擔任籌備組組長。 對於樑女士所說的“謾罵、威脅、騷擾”,寧某稱,這純粹是樑女士捏造出來的。她從來沒有在她家門口倒垃圾,更沒有對她講過一句威脅人身安全的之類的話。 嚴某則稱,由於寧某的退出,她女兒擔任籌備組組長,負責選舉的相關工作。那次選舉之後,樑女士曾到她女兒的單位告她女兒選舉作弊。她也因此被樑女士告上了法庭。 居委會:多次調解均無效 望仙坡社區居委會的趙主任說,在2006年望仙坡小區換屆選舉業委會之前,樑女士和寧某嚴某是正常的鄰居關係。第一次選舉之後,樑女士就到居委會舉報說寧某等人選舉時作弊。當時,房管所對選舉進行了調查,確認第一次選舉結果是合法的,並無作弊行爲。 此後,樑女士多次到居委會反映寧某和嚴某在她家門口亂扔垃圾,在小區內對她進行無理謾罵,居委會曾多次派工作人員進行調解。 當天的開庭中,有幾名業主出庭爲寧某和嚴某作證,證明寧、嚴兩人沒有謾罵、威脅樑女士,只是雙方因選舉問題產生了很深的矛盾,以致最後鬧上了法院。對於幾個證人的證詞,樑女士均稱證人所作的是僞證。 最後,法庭宣佈擇日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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