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竹醒過堂 侯恕望 攝(資料圖片) 本報今天消息記者傅漢榮報道:廣州一家日報今天赫然以醒目的封面大標題和整版篇幅刊登一條『大新聞』———《簡竹醒改判死刑》,此報道引起了廣東省高院相關部門的關注。廣州最大的『黑幫老大』案又有新進展了嗎?今天上午,省高院新聞辦負責人特地通過本報對此事作了澄清:簡竹醒案早在去年就已塵埃落定,部分媒體翻炒此案純屬『炒冷飯』。 據了解,2005年8月5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簡竹醒黑幫案作出一審判決:簡竹醒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販賣毒品罪、故意傷害罪、綁架罪、非法拘禁罪、聚眾斗毆罪、非法買賣槍支、彈藥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81萬元;其他31名同案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至1年零6個月不等的刑罰。一審宣判後,原公訴機關廣州市人民檢察院認為一審判決過輕,申請省檢察院提出了抗訴,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支持了抗訴。另外,該案除簡竹醒外的部分被告人也提出了上訴。 2006年4月28日,廣東省高院二審開庭審理該案,並在其後作出了終審判決:簡竹醒從原來的無期徒刑改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責任編輯:車東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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