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獲悉,2008年寧波市公開招考公務員的面試時間定爲3月15日、16日。 所有入圍面試人員必須於3月10日和11日(工作時間),由本人攜《招考公告》規定的有關材料到報考單位指定的地點接受資格複審,合格者同時領取《面試通知》。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接受資格複審的人員作自動放棄處理。 另外,面試開始3天前(截至3月11日),已取得面試資格的報考者資格複審不合格或書面確定不參加面試的,在該報考者所報職位(專業)未進入面試的筆試上線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原比例予以遞補,遞補人員應按時參加資格複審。 報考公安警察和法院、檢察院系統法警的,在資格複審時,進行體能測評,因體能測評不合格而空缺的面試名額不作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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