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女經理侵吞公款40餘萬 用於炒股購買基金 我市某製藥公司上海大區女經理陳某,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公司財產42萬餘元,日前因涉嫌職務侵佔罪,被萊山區人民檢察院批捕。 40歲的陳某是上海市人,2003年到我市某製藥有限公司工作,擔任上海地區經理,2004年改稱上海大區經理。經查,陳某在擔任該製藥公司上海大區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採取對公司員工隱瞞公司費用政策的手段,多次冒用公司員工的名義從公司申請費用,非法佔爲已有。僅2007年5月至2007年10月,陳某便累計侵吞公司財產42.7217萬元,並將侵吞的大部分資金用於炒股或購買基金。 2007年11月20日,醫藥公司財務進行審計,陳某侵吞公款一事敗露。公司報案後萊山公安分局立案偵查,將陳某拘留。(記者姜紅曉娟) (責任編輯:劉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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