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甌海區澤雅鎮一山村的村書記鄭甲和村委會主任鄭乙爲替村裏搞創收,竟將村裏的土地非法轉讓給別人建汽車培訓場地。昨天,涉案的鄭甲和鄭乙被甌海公安分局移送檢察部門起訴。據瞭解,該案被列爲2007年度浙江省六大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案件。 甌海澤雅地處溫州西部山區,村裏基本上沒什麼集體經濟收入。爲了增加村裏收入,2005年上半年,經該村村民鄭某介紹,溫州市某機動車培訓有限公司向時任村書記的鄭甲和村委會主任的鄭乙提出購買土地,用來建設汽車培訓場地,並承諾汽車培訓場地建成後可以由村委收取每輛教練車3-5元的費用。 鄭甲和鄭乙覺得此舉能爲村裏創收,便同意轉讓土地一事。爲了保險起見,兩人還召開兩次村民代表大會徵求意見。在得到村民代表及全體黨員同意後,2005年9月鄭甲和鄭乙以及農戶與該機動車有限公司簽訂了山坡土地轉讓協議書,將村裏幾個農戶的8873.26平方米基本農田,以作價135938元的價格,非法轉讓給該機動車培訓有限公司作汽車駕駛培訓場,並已將一部分土地進行填埋。當時,該機動車培訓有限公司支付10萬元給鄭乙建設工地,並說好培訓場地建好之時再支付各農戶的土地款。 現犯罪嫌疑人鄭甲和鄭乙已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案件移送檢察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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