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氣的短斤缺兩問題一直是我們消費者比較關注的一個問題。“爲什麼15公斤的煤氣(一般市民說的15公斤實際重量爲14.5公斤),我們家裏稱稱只有14公斤左右?”這樣的疑問,在我們的消費維權活動中接到過不少。市質監局標準計量處給記者的答覆是“瓶煤”充裝量的國家標準爲14.5公斤,重量充裝允許偏差(公斤)爲上浮0.4公斤,下浮0.5公斤,即市民說的15公斤裝的“瓶煤”,14公斤正好是它的底線。因此,剛到14公斤,並不能界定存在短斤缺兩。 近日,家住紹興縣柯橋興越小區的付先生向記者反映,他們柯橋方向不少煤氣瓶的淨重就有16.5公斤,但是每次去灌煤氣,煤氣站也只灌到30公斤。“煤氣瓶是16.5公斤,那麼煤氣也就只有13.5公斤,與國家標準規定的14公斤的底線還要少0.5公斤。”付先生告訴記者,由於目前柯橋不少煤氣站還處於散兵作戰的管理方式,所以消費者有時候與他們溝通也並沒有實際的效果。“每次去灌,他們都表示連瓶30公斤非常符合標準。”付先生對這樣的做法顯然比較氣憤,“大家都是花錢買的,爲什麼我們每次都要少一點?” 記者向柯橋的幾家煤氣公司進行覈實,一位工作人員表示,一般都是連瓶帶氣一起稱重,到30公斤就算是符合標準的了。“我們不可能去稱每隻瓶的重量,故意短斤缺兩肯定是不會的,但是也不排除有時候在操作過程中有不夠標準的現象發生,畢竟工人在灌每一瓶煤氣的時候不可能沒有任何誤差。”紹興縣一家煤氣公司的張先生這樣說。 記者隨後聯繫了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計量處督察隊的張隊長,他告訴記者有不少老百姓習慣用生活經驗來衡量煤氣的多少,比如一瓶煤氣燒了10天,另一瓶只燒了8天,就以爲第二瓶短斤缺兩。其實液化氣與天氣、氣溫有一定的關係,氣溫低沉澱可能增多,就可能會少用幾天,所以用生活經驗去判定是否短斤缺兩並不科學。張隊長告訴記者,國家規定每瓶煤氣允許有大約0.5公斤的上下浮動量,所以稍稍有出入應該算在正常範圍內。“但是,如果超過0.5公斤的標準,那麼消費者可以向12365投訴,我們肯定會處理的。”據記者瞭解,在3·15到來之前質監部門也將對一些需要計量的商品進行一次大規模的檢查,消費者若碰到確實超過標準和底線的瓶煤,完全可以爲自己維權。 點評:煤氣公司,惡意的“誤差”? 瓶裝煤氣重量爲什麼剛剛在國家標準規定的下限,而不是上限?隨着瓶煤價格的上漲,老百姓越來越關心這個問題了。 雖然國家標準規定瓶裝煤氣重量有上下0.5公斤的浮動,但是在現實生活中,煤氣公司大多“錯進不錯出”,灌煤氣時常常少灌0.5公斤,而絕不會多灌0.5公斤。居民稱稱重量,說他們短斤缺兩吧,重量卻在國家標準內,還真拿他們沒辦法。可一瓶百元左右的煤氣,0.5公斤煤氣價鈿也要三四元,這對節衣縮食的小老百姓來說,可不是一個小數目。況且煤氣是日用品,一年到頭要燒。以往煤氣比較便宜的時候,少一點也就差幾毛錢,大家不會計較,但是現在不一樣了——少0.5公斤就是幾元錢。煤氣公司能怪老百姓小氣嗎?說老百姓小氣你爲什麼不大方一點,灌煤氣剛剛誤差到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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