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今天以14票贊成、1票棄權的表決結果通過了關於伊朗核問題的第1803號決議。 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王光亞大使在表決後發言表示,安理會就伊核問題通過新決議,既是國際社會維護核不擴散機制的又一次努力,又表達了各方對儘早通過外交談判和平解決伊核問題的期待。新決議的目的不是懲罰伊朗,而是推動激活新一輪外交努力。有關制裁措施不針對伊朗人民,也不影響各國與伊之間正常的經貿和金融往來。 王大使強調,制裁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外交談判仍是最佳選擇。他呼籲有關各方本着高度負責和建設性的態度,充分發揮主動性和創造性,堅持不懈地加強全方位外交努力,尋求既確保伊和平利用核能權利,又有利於維護國際防擴散機制的方案,爭取早日長期、全面、妥善地解決問題。 安理會第1803號決議是繼1696號、1737號和1747號決議後,安理會就伊核問題通過的第四個決議。第1803號決議繼續要求伊朗暫停鈾濃縮等活動,重申致力於通過政治和外交談判和平解決問題,支持國際原子能機構發揮作用。決議還增加了對伊制裁措施,包括擴大旅行限制和凍結資產對象名單、禁運敏感雙用途物項、呼籲各國對部分對伊金融活動保持警惕、依法有條件地在機場和港口檢查伊朗空運公司和伊斯蘭航運公司的貨物等。爲了體現該決議旨在推動談判的目的及其可逆性,決議還規定,如果伊朗採取積極步驟執行決議,安理會將暫停、甚至終止所有制裁。 (責任編輯: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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