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內羅畢3月6日電(記者盧娟)基加利消息:盧旺達政府與聯合國盧旺達國際刑事法庭經過3年談判於日前簽訂協議,同意那些參與1994年盧旺達種族大屠殺的罪犯在盧旺達服刑。 聯合國盧旺達國際刑事法庭認爲,盧旺達目前的監獄條件已經達到國際標準,因此同意將經過審判的大屠殺兇手遣返回盧旺達服刑。 聯合國盧旺達國際刑事法庭設在坦桑尼亞的阿魯沙,專門負責審判製造1994年盧旺達種族大屠殺的胡圖族人。在大屠殺中,有大約80萬人被殺害,其中大多是圖西族人,也包括一些同情圖西族的胡圖族人。 自1996年至2003年,盧旺達正規法庭已經審判了6500名大屠殺罪犯;而聯合國盧旺達國際刑事法庭到目前爲止只裁定56人有罪,因此屢遭工作拖拉的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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