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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豪張茵,曾經是中國內地首富;委員張茵,現在是全國政協委員。過去的內地首富,如今是全國政協委員,兩個張茵,本是一個人。那麼張茵能否代表自己呢?若在往日,當然可以;但由於身兼“委員”和“富豪”兩個稱號,張茵一旦代表自己,就遇到了質疑。
在全國政協十一屆一次會議的小組討論會上,一位女委員對張茵委員的3個提案提出了異議:一個是勞動密集型企業應取消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她本人的玖龍紙業公司就是勞動密集型企業;二是降低富人稅負,把月薪10萬元以上的最高累進稅率從45%減至30%,而她本人就是富人;三是鼓勵企業進口先進高效的節能環保設備,給予5年至7年的免徵進口關稅和增值稅的過渡期限,而她本人的企業是會造成嚴重污染的造紙業。
“不可以這麼做”,這位委員明確表示,“政協委員應該有一個定位,你既然處在這個平臺上,你的話語就不能只代表你所處的利益集團”。“歷史要求,我們要兼善天下,要有這樣一份情懷”。
按照這位委員的說法,張茵委員提出這樣的提案是不對的,理由就是委員張茵代表了富豪張茵。仔細觀察張茵委員的提案,確實在爲企業鼓與呼,如果能夠得到肯定,張茵本人也確實是受益者。但是請注意,張茵委員的提案所涉及的是某類企業和高收入者,此類企業極其衆多,而高收入者也是一個龐大的羣體。如果僅僅因爲張茵本人身處其中便羣起而攻之,這是不厚道的,也是不負責任的。
我們知道,“兼善天下”是一種高尚的情懷,政協委員如能擁有這種情懷,自然是國家之幸,蒼生之福;但我們也應知道,人非聖賢,做到“兼善天下”並非易事,即便是在“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范仲淹先生那裏,“兼善天下”也不過是個完美的夢想而已。歷史經驗告訴我們,一個人即使沒有做到“兼善天下”,但只要在某個領域內做出貢獻,能爲部分羣衆造福,就已經善莫大焉了。
衆所周知,全國政協委員來自社會各界,而且都是各自領域內的精英人物。因此,委員們的提案或建議在本領域內具有代表性和專業性。比如宋春麗委員談到演員超負荷勞動的問題,劉蘭芳委員建議評書納入學生課本等等。如果按照上面那位女委員的說法,宋春麗和劉蘭芳兩位委員也錯了,因爲她們也代表了各自所處的“利益集團”。我們完全可以這樣質疑:宋委員,你又要高收入,又要少勞動,難道天下便宜都讓你們演員佔了?劉委員,看人家京劇進課堂,你也要上課本,莫非評書也要搶生源,爭票房?
如果按照這種邏輯推演下去,委員們的提案或建議最好遠離本領域,去關心一下“別人”,但是這樣也有風險,去年鞏俐委員就搞了一個環保方面的提案,結果被人指出水平相當於小學生作文,委員資格也受到了質疑。
如此看來,委員們具有“兼善天下”的情懷固然重要,而保證提案的質量同樣重要。張茵委員的提案雖然惠及自己,但如果其有利於衆多企業的發展和更多人發家致富,其實無可厚非。我們希望委員們“兼善”的同時,也要帶着“兼容”的心態,畢竟政協大會是開放的,兼容的,委員的提案允許百家爭鳴,而提案辦理的過程又十分嚴謹。
從這個意義上說,委員張茵當然可以替富豪張茵們說話,正如委員宋春麗、劉蘭芳所做的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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