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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飆車狂 1987年後,摩托車飆風已幾近全滅,民眾經濟情況好轉,臺灣警方取締飆車的技術也不斷精進,各式鐳射、雷達照相設備不斷更新,稍一超速便會接到罰單。 偶爾有零星的改裝轎車在馬路上孤獨呼嘯而過,除了引起側目之外,不再吸引大批民眾圍觀。直到2005年的暑假,新竹深夜的鬧區街頭,突然出現一批青少年,清一色騎著比雅久廠牌的白色BUBU摩托車,在暗夜中上百輛摩托車如大軍壓境般,將新竹市區的治安,推向另一個黑暗深淵。 這批人常攜刀帶棍,在街頭上任意尋找年紀相仿的落單騎摩托車之人。他們的做法是,帶頭者會無預警地靠近對方身邊,以閩南語嗆聲:『你看啥小?』(你瞪什麼瞪?) 只要對方膽敢回嘴,眾人立即一湧而上拳打腳踢,隨後揚長而去,留下被打得莫名其妙的被害人,時常因出手過重或傷及要害導致多人終身癱瘓,而這批人甚至還丟下名號——『YY車隊』。 在臺灣,?車問題最嚴重的,除新竹外無人出其右。而新竹警方卻常因毫無線索,對緝拿凶手束手無策。 在2005年的暑假,類似事件在新竹發生了十多起,終引起社會關注,警方抽絲剝繭,最後纔查出這批青少年確實為有組織的車隊,只是這個飆車族不再只是競速賭博,而是動輒以危害他人性命安全為樂的犯罪組織。 當時臺灣人中還流傳個笑話: 阿國周六深夜一點多從友人家回來,路上正擔心這麼晚回家又適逢周末,萬一遇到飆車族要怎麼辦? 果不其然,一轉彎就遇到前面至少100輛飆車族正緩緩行駛,周圍沒有其他車輛敢超車。阿國也很害怕,只好跟在車隊後面緩緩騎著。 這時,阿國看到一直騎在他旁邊一個年輕人,臉上並沒有作為一個飆車族耍狠的神情,而且騎著90cc摩托車,菜籃裡還有一碗很像挫冰的東西。 阿國忍不住鼓起勇氣開口問他:喂,怎麼想來飆車啊? 那個少年有點嚇到,緩緩開口說:『我知道你為什麼也跟在這車隊後面,因為我跟你一樣,我也不敢超過他們呀,我只是出來買碗挫冰!』 阿國問:『那你騎多久了?』 少年說:『我大約騎了兩個小時,已經不知道到哪裡了!』 新竹警方對於取締飆車族,似乎總是拿不出有效辦法,而新竹市附近受到『YY車隊』欺凌的年輕人自力救濟,也組成車隊,拿出武器『自衛』。警方已知的車隊就有『臺風』、『反Y』、『重浪』等車隊,全是青少年自行組成的『自衛團體』。 據資歷逾二十年的記者透露,新竹的飆車族不全然是無心插柳的結果。更精確地說,是有個地方幫派,有意將一群無所事事、只愛騎快車惹事的青少年組織起來,漸漸演變成為非作歹、以危害地方為樂的非法組織。 這地方幫派有段歷史。早在臺灣經濟起飛的年代,幾個角頭就在新竹稱霸一方,結合成幫,以當地特產『風飛沙』為名,之後陸續進來的黑幫也未曾動搖過其地位。幫派中更有較資深成員涉足政治,當選縣議員。 『風飛沙』一輩份較低、年不滿30歲的成員李家榮,為快速闖出名號,2005年時,將一群愛騎車鬧事的小混混集合起來,以『YY車隊』為名,在網絡上大量招兵買馬。在幫內老大默許下,他以新竹市為地盤,通過實時通訊軟件發出召集令,替幫眾討債、圍事。 新竹市由古老街區與新馬路交織而成,有寬達30公尺的嶄新馬路,也有不少細如羊腸的小徑穿插,市區內四通八達,摩托車鑽進鑽出,笨重的巡邏警車根本拿這群人沒辦法。就連小學剛畢業的小孩,都學會在車牌上貼上『乾!抓不到我』這種挑釁的字句,夜裡到市區引警察追逐找樂子。 2006年某個深夜的新竹車站站前廣場,一名男子被三四名年輕人持鐵棍、酒瓶圍毆,被打得腦袋爆漿而死。警方剛到場鑒驗,十多輛摩托車就在眾警員面前按喇叭呼嘯而過。 當時命案目擊者正在現場接受警方訊問,發現這批人中有命案凶手,立即拉著警員追出大喊:『就是那個,第一輛坐在後座穿紅衣服的。』 更誇張的還有一例:有竹東外地到新竹市夜游的青少年,被自稱某車隊的六人打傷,混身是傷地回去,愈想愈不甘心,找了幾個同伴,帶刀棍連夜進到新竹市尋仇。因為找不到真正仇家,這群人決定找體型相似的年輕人打回來報仇;六個晚上造成一死五傷。實際上,這六人,跟飆車族一點關系都沒有! 『獵狗』懲治 新竹警方最早只把『青少年騎摩托車攜刀帶棍聚集游街』當成偶發事件,直到『YY』車隊打打殺殺九個月後,纔將車隊裡60多名青少年逮捕,其中首惡李家榮僅27歲,被以殺人等罪名判處無期徒刑,並報提『治平項目』。 但新竹的清華大學、交通大學與新竹科學園區居民已倍感威脅。他們運用計算機網絡,大量發送投訴電子郵件,在網絡上盯緊官方的應變。 深受飆車之害的大學生們,甚至還發起了『一人一信救新竹』轉寄email運動,把有關飆車族危害的信件大量向官方單位散發,短短一兩周累積了近千封。 警方不得不在清華、交大等學校交通要道上擺設臨檢點,從晚上10時到隔日凌晨4時,整整半年時間,在路口整夜吹風,纔逐漸壓制住飆車的歪風,動輒數十上百的飆車族不復見。 之前為何消極待工,按照警察的說法是,『被記過都比被告得脫褲子要好!』 幾年前關西鎮有個警察,因努力抓飆車族,造成一名少年意外摔車變成植物人,家屬打官司要求數百萬臺幣的高價賠償。警察高層沒有支持這名警察,還讓他自行面對司法訴訟,造成基層警察士氣嚴重受打擊。 警方終於振作了,接下來幾次逮到整群的飆車青少年,不再默不吭聲,而是第一時間找來媒體,大張旗鼓地將這批青少年在警員戒護中,以幾近游街的方式,眾目睽睽下步行押回派出所,讓市民們親眼見到警方強勢作為。雖然游街方式不見容於民主社會的『主流』價值,但所有媒體都支持警方作為,沒有人針對這些『瑕疵』挑出來批評。 終於,在2007年尾,飆車惡少接近絕跡。 另一種改裝轎車的甩尾飆車,似交接般纔正興起。 2006年秋,一群愛玩改裝車甩尾競技的飆仔,在凌晨四時警力最少的時候,封住桃園通往新屋永安漁港的十字路口,大玩甩尾特技,吵得附近居民難以入眠,狂打110報警,巡邏車人單力薄,閃著警示燈晃來時,大伙立即一哄而散。 桃園警方當即制定了一個名為『獵狗』的項目,調集100多名警員,在2006年的10月23日晚間10時集合警力。至凌晨4時,埋伏刑警電話回報:『這群人真的出現了!』現場回報有十多輛車下場甩尾,圍觀摩托車上百輛,看熱鬧的人數以千計。 等到時機成熟,指揮官下令:『行動!』前方巡邏車帶頭衝,到預定封鎖點,警車路口一橫,同一時間十字路口的四個出口,全部被警車完整封鎖。飆仔發現狀況不對四處逃竄,卻插翅難飛。警方一舉逮獲十餘輛改裝車,法辦十餘人,開出罰單一百二十多張,保守估計罰單進賬上百萬臺幣。 那夜天亮後至今,未再聽聞該處有飆車。 (本文來源:南都周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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