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上月開庭後,昨日,“豔照門”事件涉案人員、23歲電腦公司職員史可雋再度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開庭受審。
史可雋是香港中環一間電腦公司的技術員,他涉嫌於2006年,在一部交由其公司維修的電腦中,非法取用照片。上月審理的時候,他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不過當時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以便警方有充足時間調查及蒐集證據。
昨日上午9點,該案件在東區法庭再度開庭。這次審理的時間並不長。此次控方對其加控兩項罪:2006年1月及6月不誠實取用電腦以及向網上傳照片。不過對這樣的指控,被告並不承認,一一予以否認。案件押後於下月24日再審。而被告則被准以5萬元現金及人事保釋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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