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拿3萬元買條命 在蒼溪縣衛生局業務股長趙志剛的辦公室,《民聲》記者看到了一份『蒼溪縣衛生局關於月山鄉王習安之女王麗服毒死亡一事的報告』。 這份寫給蒼溪縣委、縣政府的報告表明:『一:診治經過(略)。二、協調處理經過:王麗服毒死亡後,其父母王習安、趙清華多次找到醫院討說法。2007年10月1日,月山鄉人民政府組織醫患雙方進行了第一次調解,在調解中王習安提出了兩點要求:1、要求衛生院主治醫生姚紅英承認檢查失誤,賠理道歉;2、要求衛生院給予30萬元的賠償,調解未果;2007年10月3日,月山鄉黨委組織雙方進行了第二次調解。這次,王習安認為其女之死過錯責任不全在衛生院,要求最低賠償20萬元,調解仍未果;2007年10月10日,月山鄉人民政府會同當地某司法所對雙方進行第三次調解,王習安仍然提出30萬元的賠償。在幾次調解過程中,月山鄉衛生院認為自己沒有過錯,故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不過,第三次調解過後,月山鄉衛生院曾非正式通知王習安,同意最多給予3萬元的經濟補償。這顯然達不到王習安的要求,因而雙方沒有達成協議。 報告中還稱,2007年10月24日,蒼溪縣政法委副書記張前勝組織縣衛生局、司法局、月山鄉黨委政府、歧坪司法所、縣衛生執法大隊在月山鄉政府小會議室再次對雙方進行了調解。王習安這次提出賠償15萬元的要求,因雙方分歧仍然較大,又未達成協議。 雙方爭議的焦點是,王習安認為王麗沒有懷孕,是月山鄉衛生院誤診或故意行為所致,其理由是王麗在成都市第三人民醫院的會診結論。醫方認為,王麗在月山衛生院兩次尿檢呈陽性,並查看到王麗處女膜已破損,同時堅稱單從婦檢過程中使用了『擴陰器』這一點上便可認定王麗的處女膜不可能會完整。 醫院一方還表示:由於王麗死後未作屍檢即被火化,所以,病人家屬一方認定的王麗一定沒有懷孕說法不成立。 報告最後部分提到,參與調解的部門一致建議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該報告落款日期是:『二00七年十一月二日』。 事件被懸在半空,王習安很憤慨:『拿3萬元買我一條人命?私收學生的檢查費,嚇唬未成年人,致其心理遭受沈重的壓力以死證明自已清白的醫院責任人真就沒有責任嗎?』 協商解決的理由 王麗之死,趙志剛認為醫院沒有多少責任。『王麗去醫院檢查時所報名字是王子燕,住址報成萬安鄉,自報年齡18歲,醫生兩次尿檢為陽性,我認為這種結果有懷孕可能,或者是其它疾病造成的假陽性。成都三院的檢查時間都過了一個月,患者火化前沒有做屍檢,衛生局的態度是醫院若有責任應該承擔責任,但結果事實上很難確定。』 對於為何沒屍檢,王習安表示自己當時已沒錢,5000元的檢驗費用承受不了。 對於患者父母說醫院騙錢這一點,趙表示如真有此事,醫院應按管理規定進行處理。『但是,月山醫院可能沒有收取她(王麗)200元的人流費。』趙補充。 在人流費這件事上,趙的分析自王習安和女兒的最後談話錄音中得到了確認:當班醫生告訴王麗懷孕的結果後,王麗曾叫醫生幫她把孩子打掉,但後來因為怕疼,只好做罷。 《民聲》記者在蒼溪縣月山鄉衛生院找到了兩次對王麗進行尿檢,具有職業醫師資格的婦產科醫生姚紅英。事件至此,姚紅英也滿腹委曲:『我希望這件事被調查清楚,患方定我的罪,對我精神上的打擊很大,現在還沒搞明白,憑啥子說我是誤了診?』 『8月5日她(王麗)一個人來醫院,她說「我三十多天沒來月經了,這兩天腦殼有點昏,胃子也不舒服」,我當時搞不清她是不是學生,我就建議她查個尿,我給她開單子時,她報的是王子燕,家住萬安鄉,說自己18歲,那天下午尿檢呈陽性,我說:「你過一周復查一下」。隔了一周過後,我又給她做檢查,第二次又是陽性。』姚紅英承認,她收了兩次檢查費10元錢。 《民聲》記者找到當天隨後為王麗做B超的月山鄉衛生院醫生趙若竹,『8月5日下午5點多鍾,我按照姚醫生開的B超申請單,檢查了王麗的子宮和附件,當時姚醫生也在場,我檢查後對姚醫生說,「宮腔裡沒有啥子」,當著她一個學生的面,我們也不好怎麼說,我說「目前看來宮腔裡面沒有早孕的跡象,你實在不放心,可以等幾天再來檢查。』8月5日之後為王麗做B超的月山鄉衛生院醫生趙若竹回憶當時。 『知道她是學生,是因為她與我乾媽是一個地方的,我認識她。』趙若竹補充。 王習安說他在月山鄉衛生院的兩本登記本上看到了當時的記錄:婦科登記本上寫的是『王子燕,女,18歲,尿檢呈陽性』;而B超登記本上記錄的則是『王麗,女、15歲多,未見明顯異常』。 『同一天,兩本記錄中登載的內容為何不一致?讓我怎麼相信?』面對兩本登記本,王習安十分肯定地告訴記者,『姚紅英的登記做了假!為了證實姚紅英的造假行為,我暗地裡叫同村的一名婦女去取證,這名婦女去醫院交了6元錢,做了尿檢,現在單子都在她本人手裡。』 對於成都市第三醫院的會診結論,姚紅英說,『給她接尿是化驗室的醫生,還是她家屬?樣品有被掉包的可能。再者,會診結果上沒寫處女膜完好無損,只寫處女膜無擦傷無出血,這根本就不能證明你處女膜是完好無損的』。 在月山鄉小學的何老師眼中,王麗平時性格內向,人看起來也比較端莊,學習成績,組織紀律等各方面表現很好,她對王麗的死表示了惋惜,同時認為她不太可能懷孕。 《民聲》記者進一步了解得知,因當地學校課程設置、父母常年外出打工等客觀原因,當地學生掌握的生理知識很少。 事件至此,趙志剛最後表示,王習安若同意協商解決,衛生局還可以再次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調解。而王習安則稱自己正在搜集相關證據,如再次調解達不到賠償要求,他將告上法庭為女兒討個公道。 專家說法 席女士(四川省南充市某醫院婦產科主任醫師) 姚紅英對『外陰及處女膜未見擦傷及出血,尿檢呈陰性』的辯駁雖然有些牽強,但從醫學角度講,也可以說得通。姚紅英為了證明自己是無辜的,她可以拿出證據,證明她在婦科檢查中,操作程序得當。但她在一開始就應該知道,她面對的患者是一個未成年人,若實施正常的婦科檢查,特別是未成年人,首先要患者自己簽字同意,還要經過未成年人法定監護人簽字或陪同方能實施婦科檢查。而且,使用了『擴陰器』,檢查就成了『有創檢查』,對身體造成損傷之外,還會對其日後的婚戀、家庭產生影響。 (本文來源:《記者觀察》雜志 作者: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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