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順縣商人翁士礦是當地的縣人大代表,在今年泰順縣“兩會”結束後,他又被所在村的村民推選爲村支書。原本這接連的好事對於翁士礦來說,應該有一個好心情。可是,翁士礦卻怎麼也高興不起來,因爲有一件事讓他一直想不通,那就是:他與文成縣的6位投資人投資800多萬元,在福建省福鼎市秦嶼鎮對一座小型水電站進行全面的改造,然而,當工程全部完工後,由於沒有及時變更洋裏水電公司的股東構成,當地政府卻只給了投資人一個“債權人”的身份,現在想要打一場官司,律師卻說他們難以確立自己打官司的身份。 投資800多萬元改造的水電站 翁士礦等人去福鼎市投資水電站的事情,還得從2000年說起。 福鼎市秦嶼鎮轄區有一座已經運轉了幾十年,名叫洋裏的小型水電站,總裝機量爲400萬千瓦。其所有權歸秦嶼鎮政府。爲了對舊電站進行技術改造,2000年8月,秦嶼鎮政府與福鼎市的朱瑞鬆、鄭兆洛等8位投資人簽訂了一份投資協議,該協議的核心內容爲:洋裏水電站由朱瑞鬆等人承包投資進行技術改造和擴建,改造後的洋裏水電站將裝有兩臺800萬千瓦的發電機組。承包期爲25年,在承包期內每年無償爲鎮政府提供200萬度電的利潤作爲回報。爲了能實現投資收益和便於管理,福鼎市的8位投資人成立了福鼎市洋裏水電有限公司,並於2002年的6月份在當地工商部門進行註冊登記,法人代表爲朱瑞鬆。 然而,在洋裏水電站擴建不到一年的時間裏,朱瑞鬆等人就遇到了資金困難問題,工程被迫停工。半年後,爲了能使工程繼續,朱瑞鬆等人通過一位朋友找到了在杭州做貿易生意的泰順人翁士礦。通過對水電站改造工程合同協議的瞭解,2006年8月,翁士礦召集了文成縣的毛瑞榮、朱德海等6位朋友,決定投資洋裏水電站改造工程。經秦嶼鎮政府主要領導的同意,並在鎮政府作爲見證單位的前提下,翁士礦等人收購了洋裏水電公司除了朱瑞鬆以外其他股東手裏的絕大部分股份,開始繼續洋裏水電站的改造工程。2004年4月份工程順利竣工,翁士礦等人共投資800多萬元,成爲該工程最大的投資方。 然而,從翁士礦等人開始投資洋裏水電站到工程竣工,一直沒有對洋裏水電公司的股東構成進行變更,公司法人代表仍然還是朱瑞鬆,這爲投資糾紛埋下了伏筆。 投資人變成了債權人 2004年的4月,在水電站改造工程竣工後,翁士礦等人也想到了公司股東組成的變更,可是不知道什麼原因,秦嶼鎮政府一直拖着不辦。直到當年的12月31日,秦嶼鎮拿出了一份《秦嶼鎮洋裏水電有限公司投資合作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不僅出現了甲方秦嶼鎮政府和乙方洋裏水電公司的原3位股東,並出現一個丙方秦嶼鎮下屬的平橋電站和秦嶼自來水廠。 該協議主要內容是將原來承包協議中甲、丙方將洋裏水電站承包給乙方經營的關係,變更爲三方共同投資合作的關係;秦嶼鎮方面承認洋裏水電公司在水電站改造工程中8828011.50元的投資,並承認此舉而產生的8064100元的債務。協議中要求洋裏水電公司所有的股份無償轉讓給平橋電站和秦嶼自來水廠。並由秦嶼鎮和平橋電站、秦嶼自來水廠對洋裏水電公司的股東會進行重組、指派公司法人代表以及管理人員。洋裏水電公司的投資人只享受在不影響秦嶼鎮方面任何利益的前提下,享有電站的生產管理和利潤分配權,這樣翁士礦等7位溫州投資人被剝奪了原來股東的身份。 該《補充協議》出來後,作爲原來洋裏水電公司法人代表的朱瑞鬆在協議上籤了字,但在翁士礦等人拒絕簽字的情況下,秦嶼鎮方面卻執行了《補充協議》中的所有規定。 翁士礦說,該《補充協議》將我們作爲最大的投資方,一下子變成了債權人,連經營權都被剝奪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