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許琴認識了阿文,兩人租住在廣州海珠區泰沙路穗寧花園68號4樓。兩人『好』了幾個月就相約自殺。時報記者任傳富攝
『我後悔莫及,傷害了兩個家庭,如果法官輕判,我坐完牢後,將努力掙錢,償還女友父母的損失!』22歲的陽江女子許琴哭泣著對法官說。
去年11月的一天,許琴與同性戀女友阿文相約自殺,因為拗不過對方的多次請求,她在廣州先將阿文掐死,然後回到老家服藥和割腕自殺,被家人發現後搶救並報警。許琴因涉嫌故意殺人罪昨日坐在廣州海珠區法院的被告席上。
據了解,22歲的許琴是廣東省陽江市人,在家是獨生女,後來在廣州一家公司擔任電話營銷員,據許本人自稱,她此前已經有過7個同性戀女友。
死者曾兩度自殺未遂
2007年6月,許琴經人介紹認識了年齡相當的從化女子阿文,阿文當時並不是同性戀,在與許琴相處一段時間後,卻充當起許琴女友的身份,並與許一起租住在廣州海珠區泰沙路穗寧花園的一套房子裡。然而,兩人在僅僅『好』了纔幾個月,就一起相約步上黃泉路,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兩個花季女孩對人生失去了興趣?
昨日庭審中許琴稱,在她們交往的這幾個月過程中,阿文情緒一直很不穩定,老是說她父母離異後,父親對她很不好,且她在15歲的時候被人強奸,有著強烈的處女情結的阿文經常念叨活著沒什麼意思,有自殘和自殺的傾向。在案發前,阿文曾兩次自殺未遂,都被送往醫院搶救過來。
但在2007年11月4日這天,阿文的第三次『尋死』終於成功,只不過這次她是和許琴一起相約自殺,是借許琴的手『完成了自己的心願』。
掐死女友回陽江自殺
8天之後,也就是11月12日,許琴從廣州回到了自己的老家陽江,留下一封遺書後,服用安眠藥和割腕自殺,幸好被家人及時發現送往醫院搶救。
清醒過來的許琴跟家人說『我和女友約好自殺,她先死了,我想和她一起死。』家人知道事情重大,隨即向警方報案,同月14日,警方拘留了許琴,並在泰沙路穗寧花園的房間裡找到已經高度腐爛的阿文的屍體。
12月26日,許琴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逮捕,2008年1月7日,因涉及命案,海珠區檢察院將案件上調廣州市檢察院,但同月的25日,市檢察院將該案退回了海珠區檢察院辦理。
庭審中,提起公訴的檢察官認為許琴的行為已經涉嫌故意殺人罪,但鑒於她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認罪行,屬於自首可以獲得從輕或減輕的處罰。(記者注:依據我國法律規定,家屬代被告人投案的,被告人如實供述罪行的,也可視為被告人投案自首)
『掐死我,你後悔也會判死』
為何相約自殺不各自完成,需要對方幫助?
很愛她不想拒絕她
『我們兩人很相愛,感情很好,在案發前幾天,阿文一直要求我一起死,我也很愛她,不想拒絕,便答應了。』中等身材,略顯黝黑,戴著一副眼鏡斯斯文文,講話細聲細氣的許琴沒說幾句話就開始抽泣。
『約好之後,阿文又擔心她死之後我反悔不肯死,便要求我將她掐死,這樣的話,即使我反悔也要一命償一命,被法院判死刑,照樣達到兩人一起死的目的。』許琴對法庭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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