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飛行員辭職遭索賠1500萬 新華航空仲裁庭上報出天價 飛行員代理律師稱數額無根據 本報訊(記者王秋實)在提出辭職後,中國新華航空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新華航空)向兩名飛行員索賠1500餘萬元。順義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昨天召集雙方進行了仲裁,但詳細仲裁結果尚未得出。 當事的兩名飛行員王振軍和郭嶽炳都是空軍的轉業軍人,在新華航空已工作六七年,職務均爲正駕駛。兩人稱,公司沒有將他們十多年的軍齡算入工齡,且多次爲他們安排超時飛行任務,無法保證他們的療養休假待遇,無故剋扣飛行安全獎;此外,公司給郭嶽炳的愛人解決北京戶口的承諾也沒有兌現。兩人因此在今年2月向公司提出辭職,但公司沒有理睬。之後兩人請求仲裁委員會裁定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同時要求新華航空移交兩人的飛行檔案和執照,並補發飛行安全獎、工齡工資和經濟補償金。 對於兩人的要求,新華航空的代理人拒絕接受,稱雙方的勞動關係應繼續維持爲宜。這名代理人稱,“對飛行員這一特殊職業,應該控制他們的流動,否則會對國家民航安全造成影響”。他稱,公司一直都按民航總局的規定安排飛行,並未安排過超時飛行。而飛行安全獎是公司設立的安全基金,是對沒有出現安全事故的忠誠員工的獎勵,離職的飛行員不能享受這個獎勵。 在仲裁庭上,這名代理人向兩名飛行員提出反訴,向王振軍和郭嶽炳分別索賠違約金和補償費800餘萬元和700餘萬元。他說,兩人籤的都是無固定期限合同,應當一直供職到退休年齡,提前辭職給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這些損失包括公司組織各種培訓的費用、因飛行員突然離職而造成的空職成本,以及飛行員在職期間公司負擔的管理費用等等。聽到如此鉅額的索賠數字,旁聽席上一些在職飛行員爲之輕聲地驚歎。 兩名飛行員的代理律師張起淮表示,這一數額毫無根據,兩飛行員在轉業前就已是空軍的成熟飛行員,航空公司並沒有爲他們花費鉅額的培訓費用。而且根據民航總局的有關規定,飛行員的“轉會費”應該在70萬-210萬元之間,而且應由“下家”而不是飛行員個人來承擔。 昨天的仲裁持續了一天,但尚未得出仲裁結果。 更多精彩 請點擊京華網 (責任編輯:張慶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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