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一犯罪嫌疑人以“引爆定時炸彈”相威脅,先後向安徽、湖南、廣東等地的超市實施勒索,涉案金額達46萬餘元。21日,這名疑犯在合肥市廬陽區人民法院受審。 經檢察機關查明,被告人李成革是湖北省十堰市的一名中學教師,大學文化。李成革供述稱,他在報紙上看到有關犯罪分子給商場打電話敲詐錢財後三個小時內即被公安機關抓獲。他認爲這些人手段不高,如果找人代辦張銀行卡再實施敲詐,公安機關就抓不到了。此後,他先後以欺騙的方式騙得以他人名義在銀行開戶的銀行卡,並從網上搜索全國各地的商場超市電話號碼,開始以引爆安放在超市內的定時炸彈相威脅,對各地超市實施敲詐勒索。 據檢察機關指控,2007年10月,李成革先後多次打電話向湖南省長沙市、廣東省廣州市、安徽省合肥市等地的多家超市商場,以引爆安放在超市內的定時炸彈相要挾,打算敲詐勒索這些超市2萬、20萬元不等,其中既遂2000元。經公安機關縝密偵查,自作聰明的李成革於2007年10月18日實施最後一起敲詐後,即被公安機關在其家中抓獲。 檢察機關認爲,李成革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取恐嚇、威脅的手段,多次勒索他人錢財,涉案金額46萬餘元,數額巨大,構成敲詐勒索罪。此案未當庭宣判。 (責任編輯:黃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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