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上午,潘翔凌被帶入法庭受審。劉曉波/攝 坐在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49歲的湘潭市原發改委主任、黨組書記潘翔凌耷拉著頭,全然沒有了昔日的風采。 從2002年9月至2007年5月的五年時間裡,他先後37次出境豪賭,在欠下了巨額賭債後居然鋌而走險,將黑手伸向了單位的公款,並多次向他人索賄受賄。 3月21日,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潘翔凌受賄、挪用公款和貪污案。被告人潘翔凌被指控利用職務之便,索取或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224.5萬元、港幣45萬元、美元5000元,挪用公款共計人民幣152萬元,貪污公款人民幣2.4萬元,主要用於赴澳門賭博及個人開支。 面對指控,潘翔凌卻當庭翻供表『清白』,極力為自己辯稱,『自己並未受賄,錢都是向朋友借的』。庭審從上午9時20分開始至下午4時結束,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發改委主任『離奇失蹤』 2007年5月,湘潭市紀委接到群眾舉報稱,時任湘潭市發改委主任的潘翔凌經常在外聚眾賭博。紀委對此高度重視,隨即與檢察、公安等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 辦案人員調取潘翔凌的出入境記錄後發現,近5年來,潘先後36次到澳門,一次去馬來西亞,僅從2006年7月到2007年5月短短的10個月之內,潘翔凌就去澳門24次,平均不到半個月就去一次。進一步秘密調查發現,潘頻繁奔赴澳門,既非公差,也非旅游,而是參與豪賭。 2007年5月24日上午,湘潭市紀委工作人員找到剛剛從澳門回來的潘翔凌談話,工作人員發現,潘翔凌口袋裡還有面值6500多元人民幣的澳門賭場專用籌碼。隨著調查的深入,潘翔凌違法亂紀的事實浮出水面。同年6月20日,潘翔凌因涉嫌受賄罪被刑事拘留,7月3日被依法逮捕。2008年2月22日,湘潭市人民檢察院正式對其提起公訴。 一場賭博輸掉上百萬元 今年49歲的潘翔凌出生於婁底新化。2002年8月,43歲的他從省發改委調任湘潭市發改委主任,2004年初,兼任湘潭經濟建設投資公司總經理。僅僅在擔任主任一個月之後,潘翔凌就帶領部分機關乾部前往香港、澳門游玩,他第一次在澳門葡京賭場試了手氣,僅玩了10分鍾『百家樂』後,他就輸了1600元。 從澳門回來後的潘,很快在湘潭認識了一群牌友,經常在大酒店打牌,賭注從100元到上千元不等。一次輸贏少則幾千元,多則數萬元。在湘潭工作的5年期間,潘翔凌參與打牌賭博活動多達上百次,輸掉25萬多元。 只要有機會,潘翔凌就想方設法找機會去澳門。據潘翔凌交代,他剛開始去澳門賭博時贏過錢,僅2006年1月6日那次,他到澳門賭博兩天,就贏了7萬多元人民幣。半個月後,他借出公差之名,攜帶3萬元再次來到澳門。這次,他不僅將3萬元現金輸個精光,還輸掉了從『洗碼公司』借來的20萬元港幣。『我曾經贏過1000多萬元,就以為這樣能夠贏錢,到後來越輸越多。』潘翔凌說。為了盡快還掉向『洗碼公司』借來的賭債,潘加速了去澳門賭博的頻率。潘翔凌交代,僅在2006年9月、10月、11月和2007年3月這4個月中,他一共去澳門賭博14次,要麼利用出公差的機會,或者選擇雙休日獨自去澳門賭博。此時的潘翔凌已完全沈浸在賭博的刺激中,他由最開始一次輸數百上千元,到後來一場賭博輸掉上百萬元。 編織袋一次送來200萬 欠了賭債的潘翔凌,備感精神壓力之大。在『雙規』期間,他曾向紀委交代,從2002年到2007年5年間,他在澳門賭博共輸掉700多萬元,並因此欠下很多債。為了盡快清償賭債,潘翔凌只好想方設法四處弄錢。 2004年8月,經建投公司成立了一個注冊資本500萬元的子公司——潭市經九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經建投佔股百分之八十,公司由潘翔凌任董事長。成立這個子公司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修建湘潭九華大道。2005年,這個項目的全部路基土石方等工程承包給了湘潭市某經濟投資有限公司,工程造價總計3000萬元,後者的總經理為了使工程款盡快到位,找機會先後送給潘翔凌一張5000美元的儲蓄卡和5萬元現金。 2006年的一次偶然機會,潘翔凌認識了一名外地投資商陳學軍。2007年4月,陳學軍有一個湘潭市發改委管轄的項目需要合作,便投其所好約潘去澳門賭博。潘應邀前往兩天之內便輸掉了45萬元港幣,這筆錢事後全由對方支付。 2007年4月18日晚陳學軍約潘翔凌見面,一聲不響地從車尾箱後拿出兩個編織袋子,裡面裝有200萬元人民幣。潘翔凌收下後,一部分用來償還賭債,其餘全部在澳門賭博時輸掉。 黑手伸向單位公款 僅靠受賄,潘翔凌還不能補上賭債黑洞,他便打起了公款的主意。經檢察機關查明,2002年11月18日至2006年11月20日期間,潘翔凌利用兼任湘潭市『經建投』公司總經理的職務便利,先後從該公司個人借用公款13次共計68.1萬元人民幣,其中還款3次共計48.1萬元,至案發時仍有20萬元未予以歸還。該20萬元公款均被潘用於境內外賭博和個人日常開支。從2006年3月23日至2006年12月30日期間,被告人潘翔凌利用兼任湘潭市夢澤山莊董事長的職務便利,先後在夢澤山莊財務上個人借用公款8次共計12萬元人民幣。上述公款均被其用於賭博和個人日常開支,到今尚未歸還。 累計借款近500萬元 潘翔凌除了收受賄賂、挪用公款之外,籌集賭資的另一個辦法就是以借為名向他人索要。直至案發時,潘翔凌仍欠『洗碼公司』幾十萬元賭債。 檢察機關查實,從2006年下半年到2007年5月為止,潘翔凌累計借款近500萬元。其中,僅向他的司機周某就借了近40萬元。 辦案人員介紹,潘翔凌賭博的時候,沒錢了就找司機,要司機幫他提款取錢。司機沒錢了,就又向他的朋友、親戚借。 (本文來源:紅網-三湘都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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