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情急發建議書 農村少年模仿電視劇《紅問號》情節強姦少女,辦案檢察官——重慶市彭水縣檢察院公訴科副科長朱明珠,認爲電視中的暴力、色情鏡頭已成爲當前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個重要誘因,於今年3月14日,向國家廣電總局發出信函,建議其加大對涉案類電視劇的播出監管。 2007年9月20日下午5時,彭水縣某村15歲輟學少年周某在放牛時,見兩個女孩放學經過,便手持柴刀衝上去,對其進行威脅,對二人強行實施了姦淫。 此外,同年9月18日早上,周某在附近公路上放牛時,看到5名小學生路過,模仿警匪劇中的鏡頭,持刀吼道:“站住,刀是真的,搶錢,把錢拿出來!”受到威脅的5名被害人被迫將身上的錢拿給周某,共計8.7元。 彭水縣檢察院公訴科副科長朱明珠辦理此案時,不禁產生疑問:一個農村孩子,爲什麼會走上如此嚴重的犯罪道路?經訊問,周某供述說:“我是在家裏看電視連續劇《紅問號》後,自己想嘗試電視劇的情節……當看見有女學生路過時就產生了強姦的念頭,並按照劇中的方法對兩名女學生實施了強姦”。朱明珠還了解到,案發當天中午,周某一個人在家,連看了某省電視臺播放的電視連續劇《紅問號》中的4集。其中,有一個“持刀強姦”情節被演員演得非常逼真,使處在青春萌動期的周某感到非常刺激和衝動。看完電視劇後,他在放牛時,腦海中卻不停地浮現電視劇中的鏡頭。於是,就發生了嚴重後果。 該案向縣法院提起公訴後,周某被法院以犯強姦罪、搶劫罪,一審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3月14日,朱明珠收到該案判決書後,認爲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頻發,並出現暴力化、低齡化趨勢,這與一些電視劇中的大量暴力、色情鏡頭有很大關係。周某之所以犯罪,根源就是看了電視劇《紅問號》。她感到,自己身爲一名檢察官,有義務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救救孩子”。 朱明珠向院領導彙報了自己的想法並得到支持後,便敲響鍵盤,很快打出了一封給國家廣電總局的信函。 在信中,朱明珠在介紹案件基本情況及周某犯罪根源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提出建議: “希望貴局加大對電視、網絡等傳媒的監管力度。嚴格審查內容的健康性,特別加強對涉案電視劇的審查,嚴格控制播放涉案電視劇的時段及數量,多增加播放積極向上的優質電視劇,對低劣質量的電視劇要嚴加審覈。” 朱明珠檢察官在信中最後說:“只要我們共同努力,嚴格把握輿論媒體宣傳導向,才能真正地關愛未成年人的成長,才能真正維護社會穩定和社會和諧。” 新聞背景: 《紅問號》一劇由某電影製片廠於2002年攝製,曾在許多電視臺熱播。2007年9月18日,國家廣電總局以“集中展示和渲染女性犯罪過程,格調低級庸俗,製作粗劣”爲由,對該劇下令封殺,禁止播放。(沈義趙維昌朱明珠) (來源:正義網) (責任編輯:廖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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