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起,清明節被定爲法定節假日。民政部日前發通知要求做好清明節期間有關工作。通知要求各地針對今年清明節期間可能出現的新問題,進一步完善殯葬管理和服務工作的規章制度,落實安全責任。
通知要求各級民政部門保障祭奠安全,主動向當地政府報告本地殯葬服務單位接待能力、設施設備狀況和祭奠規模預測等情況,必要時建議政府成立清明節羣衆祭奠活動協調指揮機構,建立協調聯動機制,制定安全保障、交通疏導、宣傳引導等工作方案。爲及時掌握工作動態,加強清明節假日值班,民政部設立了清明節工作辦公室。
通知強調,各地民政部門要在清明節前,針對公墓、殯儀館、骨灰存放設施等場所的安全和防火制度落實情況逐一進行檢查,把“安全第一”作爲清明節期間殯葬服務工作的重中之重。發生重特大事故,要按程序及時處置,在第一時間報告當地政府,嚴禁瞞報、漏報和遲報。要採取必要措施,控制祭奠活動人羣的聚集規模,堅決杜絕擁擠踩踏事件和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通知要求,各地要認真組織、引導羣衆開展文明祭奠活動,滿足羣衆文明健康的祭奠需求,積極推廣“居家祭奠”、“網上祭奠”、“錯峯祭奠”、“代理祭奠”、“社區公祭”和“集體公祭”等新形式,引導羣衆自覺破除陳規陋習,抵制低俗愚昧行爲。各地要圍繞今年清明節“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的宣傳主題,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清明節宣傳方案,因地制宜開展殯葬宣傳活動。
通知強調,殯葬服務單位要加強內部管理,堅持以民爲本,做好涉及羣衆祭奠活動的一切服務工作。殯葬服務從業人員要切實做好本職工作,嚴格執行工作規範和辦事程序,堅守崗位,保證清明節期間各項工作安全有序正常運轉,進一步提升殯葬行業和殯葬職工的良好形象。各級民政部門要加強對殯葬服務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會同物價管理部門做好收費項目、價格標準的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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