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從天津市工商局獲悉,國家工商總局發出通知,要求工商部門嚴厲查處商場、超市違反規定濫收“過節費”“入場費”“促銷費”等違法行爲,加強市場監管,規範商品流通秩序。
據悉,工商部門將加大對商品銷售者經營行爲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一些商場、超市違反規定濫收所謂“過節費”“入場費”“促銷費”等費用的行爲。加強對商場、超市等商品零售商與供應商交易行爲以及促銷行爲的監督檢查,對零售商向供應商收取與供應商銷售商品沒有直接關係、應當由零售商自身承擔的費用,收取費用不提供相應服務等濫用優勢地位的行爲,以及商業賄賂、限制交易等妨礙公平競爭行爲,虛構原價打折、虛構清倉等違法促銷行爲,都要依法嚴厲查處。
此外,工商部門還將嚴厲打擊違法經營、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缺斤短兩、囤積居奇、哄擡價格、散佈虛假信息等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行爲。進一步加大消費維權力度,充分發揮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絡的作用,健全消費者諮詢和申訴、投訴的受理、查辦、反饋等制度,認真受理和及時依法處理消費者的申訴舉報,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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