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些假護照讓中國孩子『變成』了外國留學生 攝影 記者 李奎 | 法規起草太早 未包括應對假留學生措施 上百中國孩子鑽空子 持假護照冒充外國人上大學 高校人士:對假留學生無法可依 法學專家:應立即著手修改法規 教育學家:『一進一出』要嚴格控制 在畢業證上注明學生國籍 2006年底,京、閩、粵等地警方聯手行動,破獲了一起組織上百名中國學生冒充留學生,進入國內各大高校入學的案件。 日前,被告人高某、羅某因犯提供偽造、變造的出入境證件罪,被一中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6年。 連日來,記者通過對法官、高校教師等各方人士的采訪,發現了案件背後的深層次問題。 大案告破 一周內學生集體變國籍 2005年11月下旬的一天,某大學留學生服務中心的張主任來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 據張主任介紹,2005年8月,中育華教(北京)國際文化交流公司向該校介紹了多名柬埔寨留學生。2005年11月初,學校發現這些學生沒有辦理外國人暫住手續。而就在學校進行告知的次日,這些學生突然集體退學離校,連學費都沒要求退。 一周後,這些學生又集體返回學校,要求重新入學。而此時學生們所持護照卻顯示,他們都變成了菲律賓籍。 外國留學生滿口武漢腔 幾乎同一時間,發現留學生護照有問題的還有武漢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 『你是哪個?』當民警故意用武漢方言給武漢大學留學生李某打電話時,沒有防備的李某脫口說出一句地道的武漢話。 隨後,武漢警方又發現了多名和李某情形類似的留學生,隨即把情況上報公安部。 以此為線索,福建等地警方也發現類似情況。公安部門開始進行部署,對國內高校的留學生情況進行全面摸底。 上百學生涉案中介被抓 經過偵查,正在中國政法大學、對外經貿大學及國內其他知名高校讀書的上百名假留學生進入警方視線。 這些假留學生紛紛承認,自己不是外國人,是地道的中國孩子。 經查,2005年5、6月,中育華教(北京)國際文化交流公司負責人高某組織20多名中國學生,以考察為名來到柬埔寨。其間,高某為這些孩子偽造了柬埔寨護照。 同年8月下旬到9月上旬,高某把這些學生介紹到國內高校上學,並向每名學生家長收取了8萬元到25萬元不等的費用。 後高某擔心被警方識破護照有假,於是指示所有孩子退學。而後,他通過羅某聯系到福建金福對外勞務公司部門經理唐某(另案處理),由其幫忙把學生帶到菲律賓,辦理偽造的菲律賓護照後回國。 警方還發現,唐某在協助高某幫助假留學生入學的同時,還曾組織80多名湖北、湖南及閩、粵等地的中國學生,以同樣的手段冒充留學生進入名牌高校就讀。 當事者說 被告人供述:『他們審查極不負責!』 經過審理,一中院最終以提供偽造、變造的出入境證件罪對高某、羅某判處刑罰。 了解到此案詳情後,一個問號出現在記者的腦子裡。 該案涉及國內多個省份的十多所高校,涉案的假留學生達上百人。這些留學生所持護照均為偽造,護照上的基本資料和學生提供的基本信息有明顯出入。 記者不禁疑問:這麼多所高校,為什麼都沒有能夠審查出來呢? 特別是當留學生們入學後又退學,再以另一國籍的身份重新返校就讀時,一些高校竟然沒有警覺! 經過調查記者了解到,被告人高某接受審訊時曾說:『他們審查極不負責!』 據高某供述,中國政法大學的一位負責留學生工作的老師,只是簡單翻了翻學生的護照,沒有進行其他審查。 另據了解,警方在調查這起假留學生案時,還發現中國政法大學留學生辦公室老師隋某有受賄嫌疑。 經過檢察機關訊問,隋某已承認收受過高某等人饋贈的液晶電視及項鏈等禮品的事實,此案已被另案處理。 被告人還說:『學校想通過留學生賺錢』 同時,高某及唐某供述稱,他們給這些假留學生所介紹的學校,大多沒有留學生入學考試。留學生只要交了學費,就能上學。 記者隨後調查發現,中國政法大學、北京郵電大學等高等學府對於留學生的入學政策都是免試入學,唯一的基本條件就是『留學生的中文能力能達到正常交流水平』。 高某及唐某還表示:『這些高校很願意招收留學生,因為留學生的學費高,大約是一個普通中國學生的3到5倍,有的甚至達到10倍。我們是利用了這些學校想通過留學生賺錢的心態,纔鑽到空子。』 記者了解到,兩人的說法基本屬實。在中國政法大學,在該校就讀的中國學生,一年學費為4000多元,而留學生的學費則為20000元。 高校訴苦:對假留學生無法可依 北京郵電大學負責留學生招生的常老師告訴記者,該校留學生同樣不需要參加入學考試,但該校自行設定了一個硬性標准:凡是『在中國長大』的、報考該校的留學生,都必須有在國外生活幾年以上的經歷和證明,否則不予錄取。 常老師說,前幾年由於把關不嚴,一些高校出現過假留學生事件。但是,教育部到現在為止,還沒有制定出一套應對假留學生的規定,也沒有鑒別假留學生的操作規程。 『比如說,教育部可以強制規定,我們必須審查申請來華留學人員的所在國語言能力,或者讓申請人提交一些所在國的社會關系及親屬的資料,以便我們查驗。』常老師說。 常老師還無奈地表示:『因為沒有這種規定或可操作的流程,我們審查完留學生資料後,只能自行增加硬性的附加條件。每當有在中國長大,然後移民國外的申請人來我校申請留學,我們只能上報給主管部門。』 法學專家建議 應修改來華留學法規 中國法學會會員、北京義方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張平律師對高校的這種解釋表示認可和支持。 他認為,我國現在應該抓緊對來華留學法規進行修改,以應對假留學生現象。 張平指出,現行的《高等學校接收外國學生留學規定》,是上個世紀90年代末期起草、2000年1月纔開始實施的。該規定制定時,我國尚未出現假留學生現象,所以在該規定中對此未予考慮。 隨著時代的發展,一些人想出了『假留學』的辦法鑽政策空子。張平認為,我國應該立即著手對法規進行修改,以適應新情況的變化。 張平還說:『現在還有一些國家,在以相當低廉的價格出售本國公民身份。對這種「貨真價實」的「外國留學生」,我們的高校和司法機關更是無能為力。』 教育學家建議 應在畢業證上注明國籍 對假留學生事件一直很關注的旅德教育學家莫用玲指出,要杜絕假留學生現象,應該在『一進一出』上控制。 『一個辦法是嚴格入校制度,從制度上卡掉一大批想走捷徑的人。』莫用玲指出,高校在審查時,應該詳細開列一些必須申報的資料,例如增加所在國語言考試的成績單等。 『另一個辦法就是嚴格出校制度,讓僥幸混進高校的假留學生念了也白念。』莫用玲的辦法是,在高校的畢業證上注明其外國國籍。 『其實,假留學生就是為拿到名校畢業證,找個好工作。在留學生畢業證上注明國籍,用人單位就會警惕,畢業證的「含金量」就不一樣了。』莫用玲說。 記者手記 籬笆紮得緊就沒空可鑽 采訪過程中,一名北京籍的高三學生的話,使得記者深有感慨。 了解完假留學生事件後,這名學生氣憤地說:『我們復習還有什麼用?也讓家長花錢辦個外國國籍,直接上名校,畢業還拿一樣的畢業證,連高考都不用參加了!這是極大的不公平!』 據記者了解,目前,只有人民大學、北京大學等幾所知名高校在招收留學生時有嚴格的入學考試。而人民大學還在此基礎上增加了條件:中國孩子移民國外,必須在境外生活5年以上纔可以報考。 正因為有了這些附加條件和考試,在假留學生事件中,北京大學和人民大學從未見其名。 可見,籬笆紮得緊,自然就無空子可鑽了。 文/特稿記者王洪禹記者李奎姚奕 (責任編輯:張慶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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