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04:劉玉梅,女,1970年8月出生,中共黨員,現任南開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她以“公正司法,一心爲民”爲宗旨,以實際行動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1998年開始獨立承辦案件,自2003年開始,主要承辦南開轄區內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結案數在庭里名列前茅。她強化司法爲民意識,帶着深厚的感情審理每一個案件,努力追求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和信訪效果的統一。《人民法院報》針對一起交通事故賠償案的判決對她這樣的評價“天津市南開區人民法院的判決準確把握法律的內涵,在維護法律公正正義的道路上爲我們作出了一個很好的判例”。同時,她深入研究法律知識,撰寫的《邏輯推理與日常生活經驗在證據審覈認定中的運用》一文,在《天津審判》上發表,並被編入《中國法官論新時期審判體制改革》一書。她曾被評爲“天津市勞動模範”、獲“天津市法院系統先進個人”、“天津市‘十五’立功先進個人”、“天津市法院系統優秀法官”、“天津市政法系統人民滿意的政法優秀幹警”等稱號,在天津市婦女“十行百傑、璀璨津門”命名錶彰活動中,被評爲法院系統“十大女傑”。榮立個人一等功1次、個人二等功2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