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地停在停車位上,連框的線都沒超出,爲什麼還被貼了違法停車通知單。”近日,讀者傅先生打進晚報熱線,反映他在東街原市人民醫院對面的停車位裏停車,但回來之後,還是收到了違法停車通知單。對此,他有點想不明白。
傅先生告訴記者,在原先的東街市人民醫院對面,也就是電信營業廳大門口,划着幾個停車框,見此,他也就把自己開的桑塔納停放在框線裏面。“我大概是7點半停車的,到9點多時我準備把車開走,但是,車子上面被交警支隊貼了一張單子,說是已經被電子警察拍攝,要求前往處理。”
自己的車子明明是停在線框裏面的,但爲什麼還是會被告知違法停車。對此,傅先生覺得奇怪,而根據他所說,當時他去停車時,旁邊也有其他車子停在那裏,但是約2個小時左右,那些車子都換過了,旁邊的桑塔納也變成別克了,所以,他也不清楚其他車子是不是也同樣收到了違章通知單。
面對傅先生的疑惑,記者昨天下午跑去實地採訪,看到電信營業廳的停車框,頓時解悟。或許是因爲在晚上停車的關係,傅先生所看到營業廳的大門口所劃的停車框,其實並不是機動車停車位的白色線框,而是黃色的,並且,在黃色框線內,還有自行車圖案以作區分,是專門爲非機動車設置的。
另外,記者也從市交警支隊城區執勤大隊證實,電信營業廳前並沒有停車位。“如果有停車位的話,不但會劃白色的框線,同時,還有諸如字母P的停車標識。”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東街夜市有很多攤位,也會在地上劃框,車主也要留意別被誤導了。據悉,東街夜市的攤位框也曾有人“上當”過,爲此,晚報也特別提醒廣大車主,東街不少框線都不是爲“四個輪子”準備的,千萬不要把車停進去以免被貼違法停車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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